green0610 wrote:
其實滿奇怪的,好像勞保沒有破產危機似的,難道所有基金只有軍公教有破產疑慮需要改革?
不用奇怪, 因為退撫破產, 有法條寫明「政府負最終給付責任」, 即破產就會拿納稅人的錢給付。
而勞保, 「政府負最終給付責任」的法條就是一直無法成功加進去, 即破產就什麼也沒有。
在還沒破產前, 除公保舊制是由政府撥補, 其他都還是自給自足, 由各自現職人員及已退人員在職時所繳保費支應(含雇主及政府負擔部份)。
知道勞工在爭取的是什麼了嗎? 只是要一個相對公平與無後顧之憂的退休待遇。
收一樣的總保費, 卻大小眼, 一個終身俸多分配點, 一個非終身俸多分配一點。
一個即使破產也不用擔心, 反正到時政府會拿納稅人的錢給付不夠的部份, 一個要擔心破產了怎麼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