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口 wrote:
還是說政府哪位官員曾經承諾過明天一定會開放上國道卻又失言...(恕刪)
的確是政府的承諾跳票(只是不是明天),所以才會有人要去抗議...但錢收的真的很快...
詳見 中華民國 96 年 1 月 29 日 立法院公報
http://lci.ly.gov.tw/LyLCEW/communique/final/pdf/96/13/LCIDC01_961301.pdf
內文節錄:
五、通過附帶決議 1 項:
(一)
1.交通部應於本法施行後 6 個月內會同內政部完成本條例授權訂定之相關法令修正及配套措施
,公告施行後開放大型重型機車行駛快速公路、道路。
2.交通部應於本法施行後 2 年內會同內政部完成本條例授權訂定之相關法令修正及配套措施,
公告施行後評估開放 550CC 以上之大型重型機車行駛國道高速公路之可行性。
今年是中華民國 106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