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S wrote:
我不知道支持這位警察開槍的人, 你們是否也支持警察開槍擊斃超商偷東西吃逃逸的小偷?
支持的請回是, 人多的話建議請立委修法偷竊者死刑.
你的意思是,若修法偷竊者死刑
那警察就可以直接開槍打死偷竊者!?



一開始你想表達警方執法過當,這點當然有很大的討論空間
但到後來,你已經變成為反對而反對了



pighead.jen wrote:
類似的情況,
或許是寒蟬效應,讓警察在此案上用槍有了遲疑和猶豫
若能立即用槍制止嫌犯
這位7歲的小妹妹或許晚上還能跟著父母一起吃飯...(恕刪)
abelkk wrote:
桃市警開槍打死通緝犯遭判刑的案例
美國警察 認為 台灣的警察 沒有受到足夠的訓練 來判斷 用槍時機
這個案例 在美國可能就是美國政府國賠了(不一樣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