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8

堅稱龍腦 都更釘子戶硬是不拆


kuoyuan1 wrote:
當初北市府因為樂揚未"幫忙"徵收並拓寬後街至6米,所以不發給動工執照。

可是到現在後街還是動都沒動啊?

這可是文林苑成為都更案的要件之一,也是消防安全的重點條件。

沒人抗議了,市府就擺爛了?

為何問這事,我並非王家的支持者.


只是認為該就事論事,之前那位笑說別人被蒙蔽.結果自己卻PO文都更後
王家得空降進出,這不很扯嗎?


----
才5點天剛亮,就得趕緊洗刷穿衣,出門工作.

快爆肝了

sonic172 wrote:
其實這是法律法令與憲法權力的問題
我相信以現行法律來說
王家的土地的確不符合最小的建築法規
但是23坪土地
為什麼不能蓋出一間房子呢?
原先的老房子不就是蓋起來了嗎?
那現行的法律是以什麼做考量
幾坪以上才可以蓋這是誰定的?
為什麼要這樣訂定?
為什麼不能改?
這要扯就扯遠了

但是說穿了法律法令並不是絕對的
而是可以修的可以討論的可以研議的
但是憲法賦予人民的財產權的保障這是絕對的
任何人要剝奪就要有十分充足的必然理由
並符合最高程度的保障才行


文林苑也好
龍腦也罷
並不是不能拆
也不是一定要拆
問題就在於要有十分充足的必然理由
並符合最高程度的保障
為前提
如果以此前提來分析
我想就比較容易找到解決問題的方式
這問題大家會搞不懂
主要就是不明白社會架構的多層次特性
憲法賦予的人民權利在社會架構中是最高層次
法律法令必須遵從憲法賦予人民的權力來為人民服務
而不是法律法令可以隨便的凌駕於憲法賦予人民的權利之上
想要怎樣就怎樣
這才是整個公民議題學習上的重點
以此重點為前提來督促修改法令法律
我想這些問題都是可以被解決的
問題是大家要肯去理性分析
不要不理性的分裂然後漫罵互鬥

這些事件提供了台灣社會進行公民教育的好機會
使台灣社會有機會轉型成公民社會
而不是專制時代的無知順民只會盲從法律
讓一小搓人可以透過政治與法律來操控一切
這就是一種好的學習與進步
當然每一種進步都不可能一次到位
而是前進反省轉變再前進
所以面對問題要好好思考理性分析不要謾罵與跳檔
把思想停留在舊時代是一種僵化遲早會被世界給淘汰...(恕刪)

你這是哪一國的公民教育?公民教育不會是專門教人不守規矩的
因為教別人守規矩之前,自己得先守規矩
不然就算破壞了舊的規矩,也沒人會守你新的規矩(除非用公權力強制執行,但這又不符合你自己口中的民主定義了,無論如何都會自打嘴巴)

所以,在修法前,請遵守法律的規定,這就是民主制度的最大公約數
你們以民主為藉口不守規矩,別人難道不能依樣畫葫蘆嗎?

三腳阿喵 wrote:
為何問這事,我並非...(恕刪)


這邊我道歉。我的確沒有實際現場看過

從所有可取得的公開資料來看

都顯示王家沒有 "道路"可以出入

感謝您的資訊更新,我所說空降出入的確誇張

但,王家沒有"道路"出入是客觀事實吧

王家得拆屋還地是客觀事實吧

王家拆屋還地後,房子建照等拿不到是客觀事實吧

這三個客觀事實,這群熱血好青年天天在那邊看圖,不知道?

知到了還這樣鬧?

法律規定要保護你家不能被人圍到沒有"道路"出入

這是保障弱勢,結果被民粹鬧成惡法

好吧,我無話可說
Tom_Deng wrote:
這邊我道歉。我的確...(恕刪)

你想太多了.

我並沒批評或否定你後面說的那一大串.


大家捫心自問,如果文林苑是現在柯p當政時發生,會有這麼多抗議嗎?
當初學生、公民團體、導演為了政治目的去搞文林苑,搞得台北所有都更幾乎暫停,
結果受害的是文林苑其他住戶、其他都更案的住戶,還是多拿5000多萬的王家?


〈備註:王家和解多拿5000多萬...源自6/2洪健益於議會質詢柯p時發言〉
kuoyuan1 wrote:
當初北市府因為樂揚未"幫忙"徵收並拓寬後街至6米,所以不發給動工執照。

可是到現在後街還是動都沒動啊?(恕刪)


文林苑只負責他自己臨街的部分喔、這部分解決了

別人臨街的部分甚至有國有地的

那連市政府都管不太到
鼎 鑊 甘 如 飴 求 之 不 可 得
  • 18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8)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