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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捷受難家屬將控醫院醫療疏失

MeSoHoney wrote:
麻煩你看完我完整的論述,專敲醫生的和癡漢醫生,我都一直強調都是少數,我習慣舉八二法則當概算,真正無限上綱的是一朝被蛇咬的那種(醫生與百姓都有),這就是你所謂的通則。甚至我說,我舉了諸多親身例子並並沒讓我將醫生看成都是貪心怕事的壞人,我只希望我至少能疑問一句,是否有醫療疏失的可能性而已,這樣都不行?今天我支持北捷受難家屬提告就要換得,我必須公布個資,讓醫生日後針對我,不要為我進行急救,只因他們知道我可能會亂告醫生醫療疏失。...(恕刪)


看了你這麼多篇的文章,在下只得出一個結論
因為你不是醫生當然你也不知道醫生常常莫名其妙就被檢舉被告不勝其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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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是神,人是有可能犯錯的,當然醫護人員也有可能犯錯
不管醫護人員有沒有犯錯,病人都有提出告訴的自由,這就是現在醫護人員所面臨的問題,濫訴
對於這種問題很多的病人,通常就是保守治療,不要治出麻煩就好,不用想著幫他們把病給治好(想要把病給治好一定是要採取積極治療手段的,當然就有一定的風險),誰造成的呢?
這裡是理性的討論空間,donny419不必發言都私密我,一切都有憑有證,我敢面對每一個字。

第一,「打破迷思」,這是從神經病患到一般常人都可以做的事,妳如何隔空說我不行,或說我(好大口氣),我就沒資格嗎?還直接問候我小弟弟幹嘛?

你如何隔空診斷我,我是偏執狂?或斷定,鄭捷就是偏執狂呢?你真確信如此,哪麻煩告官,本著預防,請他們來抓我呀。

我知道你想避免「公眾」侮辱的官司,用私密污衊我以為就躲的掉?

我已經重申很多次了,我所有的回文從沒把婦人的碰撞跟醫療疏失畫上等號,我一直說我支持家屬,沒想到砲火不斷呢,但我其實無所謂,到現在,沒有一網友說服我吞回某一句話,所以請反對意見者加油。

我一直舉例,我的身邊親友是受害者,讓我勇於提醫療疏失,但怎會一直碰上有人就是要病患自斷手腳的言論,相信所有醫師,然後禁止提醫療疏失?

donny419你真的針對我在亂下結論,我的回文,從來沒說醫療是服務業,也沒說:有錢我就是老大等言,我只是支持提告醫療疏失,也從不代表我是針對某位醫護,或說提告某醫護只是起點罷了,但我一直強調,我是來打破迷思,不是來反對這社會必要的醫療體系的存在的。

你還在扯公布我個資嗎?你還沒請你的親人聯名,公開宣示願意放棄任何醫療疏失的官司,只為反對這社會許多病患濫告醫療疏失的亂象,我可沒期望你為反駁我就公佈喔?試想,就算公佈,於法也無據?這跟我公佈我個資,我是支持醫療疏失的言論,是否你我親人被送醫就能代表什麼,就都能獲得醫護放棄醫療的診治?

最後給你個任務去反駁我:我說我看到婦人被推下救護車, 因碰撞唉了一下, 我有說這就是醫療糾紛嗎? 我有說我在此就認定是致死原因嗎?還是你要檢討,僅看我發言的文字,或新聞畫的鄭捷就判定我們都是偏執狂?

MeSoHoney wrote:
請心理醫師全程陪同是...(恕刪)
GreedIsland wrote:
看了你這麼多篇的文章...(恕刪)


你會認為我今天支持(或說宣揚好了)提告醫療疏失,你就認為我該為往後許多濫訴負責嗎?我相信你不會。你希望我站在醫護的立場,思考被濫訴後續的整個蝴蝶效應,我可以跟你聊三天三夜,就站在醫護有利的立場喔。

但有用嗎?這棟樓改變的了這亂象嗎?你真的認為醫療品質是因病患亂訴所以下降嗎?裡面沒有不肖醫師在危害?我相信你是為文勸世,但亂象基本上無法怪罪於病患百姓,不是嗎?百姓只是需要被教育,最後被法治管制,這麼簡單而已。


MeSoHoney wrote:
你會認為我今天支持(或說宣揚好了)提告醫療疏失,你就認為我該為往後許多濫訴負責嗎?我相信你不會。你希望我站在醫護的立場,思考被濫訴後續的整個蝴蝶效應,我可以跟你聊三天三夜,就站在醫護有利的立場喔。

但有用嗎?這棟樓改變的了亂象嗎?


當然改變不了 , 提告本來就是每個人的權力 , 我還覺得奇怪你為何不鼓勵你的親戚提告外加告恐嚇 , 今天急重症婦產科搞到如此萎縮就是可以利用"過失殺人""過失傷害"提起公訴這種惡法 , 讓有心人不用付出成本就濫告 , 好醫生灰心之餘當然跑啦 , 以後有健保沒醫生一定是常態 , 到時也沒醫生讓你告囉

老烱 wrote:
當然改變不了 , 提...(恕刪)


你問我為何不提告?我之前回文有提到,麻煩看一下。至於沒有醫師的言論,你太悲觀,我今天就算成立醫療疏失顧問公司,每天收件,然後每天幫忙寄存證信函給許多醫師提告,你認為這樣真的就能消滅醫師這行業嗎?

我受夠了這種恐嚇了,搭計程車只要出一次車禍,那司機被判賠到死,這樣就可以消滅了所有計程車司機了嗎?捷運還要不要繼續運轉?警察糾紛跟醫師比,醫師根本是小綿羊,但警察被消滅了嗎?警察的糾紛越多,執法的sop越是被檢討,但從沒乾脆讓警察局關門的言論。
MeSoHoney wrote:
我相信你不是在提醒我,真正北捷的加害人是誰。但我只針對,那位被害人在送醫的過程中,從救護車下來轉醫院急救病床時發生碰撞,這我不知這碰撞讓被害人的哀號或死亡是該算救護車或醫院?

你有看到被害人被鄭嫌刺傷實的痛苦嗎?這才是主因。
你每天爬樓梯都會哀嚎嗎?應該只有腳受傷的時候才會吧!
所以說你的觀念就是反醫。

更何況路面不平應該怪台北市政府,而不是醫院或救護車。



MeSoHoney wrote:
這無所謂,只是大家都回文對這碰撞不痛不癢,也直覺判斷那是緊急過程必要之惡的小碰撞,所以在本棟樓就爭先恐後判定,任何家屬在此小狀況下提醫療疏失都是不該有的道德行為,也算是在無限上綱的。

恐怕你搞錯了,這部分連家屬都不在乎,只有你提及,你才是無限上綱。



MeSoHoney wrote:
今天年輕力壯的你,走在路上被碰撞,身體與心理當然都只有不舒服而已,更不會覺得那是殺人的行為,且會接受對方一句道歉就沒事的,但對已經游氣若絲的老人家,光是天氣的陰晴,溫度的起伏,就可構成殺人的要件,老人如此,傷者不也如此?

所以你認為老人家中暑,應該整天怪天氣,還是照顧好自己身體?

照你的意思,這些被害人應該交給鄭捷醫治,因為還真是他捅出來的,不要將責任推給別人。



MeSoHoney wrote:
我也可以接受,今天這碰撞,是救護車這方訓練不足,請法官判他們是錯誤的一方,期望他們未來多加小心,即使再緊急時刻,也多一分小心,這就是人類社會進步的小動力,慢慢累積五千年後,就真的很偉大。

給個真實身分吧,下次叫救護車,保證幫你找勞斯萊斯,並且只走機場跑道般平整的道路,免得被告。



MeSoHoney wrote:
就因醫師不是神,所以請Judge人的法官,幫忙求證有無醫療疏失,請問,這舉措是該被禁止的嗎?

這當然是可以,但是告輸了,請要接受被反控誣告賠錢的準備。

醫界也是忍奧客很久了,醫生有醫德,病人似乎也要有基本道德感吧!

MeSoHoney wrote:
你問我為何不提告?我之前回文有提到,麻煩看一下。至於沒有醫師的言論,你太悲觀,我今天就算成立醫療疏失顧問公司,每天收件,然後每天幫忙寄存證信函給許多醫師提告,你認為這樣真的就能消滅醫師這行業嗎?

不會啊!只會讓急重症醫師消失,大家改走輕鬆的科別。

至於提告,等到醫師全面反擊控告誣告時,最好你不會出來哭天搶地的說醫生沒醫德,欺負(沒道德的)病患。
MeSoHoney wrote:
你會認為我今天支持(或說宣揚好了)提告醫療疏失,你就認為我該為往後許多濫訴負責嗎?我相信你不會。你希望我站在醫護的立場,思考被濫訴後續的整個蝴蝶效應,我可以跟你聊三天三夜,就站在醫護有利的立場喔。

但有用嗎?這棟樓改變的了這亂象嗎?你真的認為醫療品質是因病患亂訴所以下降嗎?裡面沒有不肖醫師在危害?我相信你是為文勸世,但亂象基本上無法怪罪於病患百姓,不是嗎?百姓只是需要被教育,最後被法治管制,這麼簡單而已。
(...(恕刪)


往後?誰在跟你說那虛無飄渺的未來?我說的濫訴是過去式,現在式,進行式,而不是未來式

所以我才會說你不是醫生你根本就不知道為何現在有四大皆空的問題,往後情況只會更糟不會更好

你不需要無奈地做出選擇而是需要祈禱,祈禱在你或你身邊的人得到重症急病或重大意外的時候還有醫生能願意冒著被告被打的風險在那裏為你們施救,現在還願意進這幾科的醫生不會是為了利益,真要追求投資報酬率的話不會選這幾科的

的確醫生不會消失,警察也不會消失,但他們的做事方式與態度會改變,某些科目也會越來越找不到新血願意進入

看到你舉例的方式就很清楚其實你的想法是蠻極端的,只針對特例而刻意忽略通則

MeSoHoney wrote:
你問我為何不提告?我之前回文有提到,麻煩看一下。至於沒有醫師的言論,你太悲觀,我今天就算成立醫療疏失顧問公司,每天收件,然後每天幫忙寄存證信函給許多醫師提告,你認為這樣真的就能消滅醫師這行業嗎?

我受夠了這種恐嚇了,搭計程車只要出一次車禍,那司機被判賠到死,這樣就可以消滅了所有計程車司機了嗎?捷運還要不要繼續運轉?警察糾紛跟醫師比,醫師根本是小綿羊,但警察被消滅了嗎?警察的糾紛越多,執法的sop越是被檢討,但從沒乾脆讓警察局關門的言論。



醫生本來就不會被消滅 , 被消滅的是急重症醫師這種易被濫告的醫師 , 診所跟醫美一家一家開就知道這些本來"雄心壯志"要救人的醫師跑去哪 , 說真的 , 搞急重症薪水不比診所高 , 風險又大 , 工作累時數長 , 如果你是醫師你會幹嗎

kuoyuan1 wrote:
你有看到被害人被鄭嫌...(恕刪)



你有看完我全文嗎?我說刀傷是主因,也說年輕力壯的身體有任何碰撞根本不痛不癢,也懶得追究,但老人與傷患呢?不要只用年輕人的感受來反駁我。

那婦人是因為路面不平哀號,你要受害家屬去提告市政府,跟我一樣,是言論自由,但不要拿來爭論到底是路不平或醫療疏失。

唉,你是家屬嗎?你怎麼說家屬根本不在乎這碰撞?再說,提告就一定贏了,所以提告就是無限上綱,連支持都不能說。

你後面越講就越不理性了,你也一樣要我公佈身分,今天我有任何違法的話,麻煩報警吧,不然我我也可以請你先公佈你自己的個資先,如何?只是,想不透這意義在哪?


GreedIsland wrote:
往後?誰在跟你說那虛...(恕刪)


你前面講的都算情緒,也是我之前回文過的了。我跟你說通則好了,你應該也沒看到我說八二法則,我說我相信八成的人都是人心本善,或說十個醫師有八個是好人,這是我信奉的人性,這樣算偏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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