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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能或火力 -- 真相與謊言的懶人包MKII

stunmaker wrote:
原來瑞士人不太急.....(恕刪)


是不用太急啊!現有的乾貯設施,擺個幾百年也不會出問題。科技的發展誰也說不準,等情勢明朗後再作決定也不遲。
chlorite wrote:
這些我在一年前已經回應過了,請回去看本討論串600樓左右的發文。

你的說法就好像說:因為物質不滅,所以資源回收並不能使垃圾減量。...(恕刪)


你拼命說謊,只為了要讓台灣白花幾百億幾千億做乏燃料再處理,跟拼命賣國沒兩樣了啊

你謊稱乏燃料再處理可以[移除長半衰期核種,降低輻射量]。這是謊言。
[再處理]只是把鈽鈾跟Fission Product分開來而已。並沒有移除任何核種,也沒有降低輻射量。用在核反應發電的主要是鈽239(半衰期長達24100年)、鈾235(半衰期長達7億年),衰變熱都不高。鈽/鈾同位素當中,衰變熱高的是鈽238,但半衰期不到80年。所有的放射性核種,都不會因為做再處理而消失。所有的輻射量,都不會因為做再處理而減少。

高輻射的長半衰期核種主要是在Fission Product(FP+MA...)裡面。再處理並沒有移除,也沒有降低輻射量。在Fission Product裡面的高輻射的長半衰期核種,物質不滅,會做玻璃化高階核廢,一樣要深埋。
【沒有移除,也沒有降低輻射量。物質不滅,會做玻璃化高階核廢,一樣要深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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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停的說謊,就像想誆騙台灣花幾百億幾千億,把垃圾送法國分類成可燃跟不可燃,
但是台灣沒有對應的垃圾焚化爐,送回台灣還是一起做垃圾掩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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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拼命說謊,只為了要讓台灣白花幾百億幾千億做乏燃料再處理,跟拼命賣國沒兩樣了啊
孤鴻海上來 wrote:
你謊稱乏燃料再處理可以[移除長半衰期核種,降低輻射量]。這是謊言。
[再處理]只是把鈽鈾跟Fission Product分開來而已。並沒有移除任何核種,也沒有降低輻射量。用在核反應發電的主要是鈽239(半衰期長達24100)、鈾235(半衰期長達7億年),衰變熱都不高。鈽/鈾同位素當中,衰變熱高的是鈽238,但半衰期不到80年。

高輻射的長半衰期核種主要是在Fission Product裡面。再處理並沒有移除,也沒有降低輻射量。在Fission Product裡面的高輻射的長半衰期核種,物質不滅,會做玻璃化高階核廢,一樣要深埋。...(恕刪)


你講的這些都是定性不定量。Fission Product裡面,高輻射的也不是長半衰期的核種,通常短半衰期的才是放出高輻射的,尤其是剛停止連鎖反應初期。在乏燃料中,長半衰期的FP因為量很少,所貢獻的放射量沒有鈾和鈽高。下圖同樣擷取至AREVA的2016年北京PBNC報告。縱軸是放射毒性,橫軸是時間,最上面那一條是沒有再處理的,中間那條是把鈽取出後的,最下面那條是有進行核嬗變的,乏燃料再處理能不能減少廢棄物輻射量清楚可知。

chlorite wrote:
是不用太急啊!現有的乾貯設施,擺個幾百年也不會出問題。科技的發展誰也說不準,等情勢明朗後再作決定也不遲。...(恕刪)


你這種做法,是欠缺基本道德的詐騙。是風險變高,成本也變高,債留子孫,違反世代正義的缺德行為。
國際上OECD-NEA的數十國的核廢專家,早在2008就發表共同宣言,定調最終處置就是走地質處置這條路就好。共同宣言當中,就否定你這種放地上以拖待變的做法。
一直不肯深埋,一直放地上拖延,不但可能碰到不可知的天災或恐怖分子的人禍,還變成要後代承擔核廢處理費用。風險變高,成本也變高,還債留子孫,違反世代正義。是欠缺基本倫理道德的缺德行為。
https://www.oecd-nea.org/rwm/reports/2008/nea6433-statement.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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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編了那麼多謊言,一直想以拖待變,做的卻是這種缺德的事,應該是台灣核能流言終結者社團教出來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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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了一下,台灣原能會有大概的翻譯
https://www.aec.gov.tw/fcma/%E8%99%95%E7%BD%AE%E8%A8%88%E7%95%AB%E7%AE%A1%E5%88%B6/%E7%94%A8%E9%81%8E%E6%A0%B8%E5%AD%90%E7%87%83%E6%96%99%E6%9C%80%E7%B5%82%E8%99%95%E7%BD%AE/OECD/ENA-RWMC%E6%8E%A8%E5%8B%95%E9%AB%98%E6%94%BE%E5%B0%84%E6%80%A7%E5%BB%A2%E6%A3%84%E7%89%A9%E5%9C%B0%E8%B3%AA%E8%99%95%E7%BD%AE%E4%B9%8B%E5%85%B1%E5%90%8C%E8%81%B2%E6%98%8E--151_30_118.html
孤鴻海上來 wrote:
你這種做法,是欠缺基本道德的詐騙。是風險變高,成本也變高,債留子孫,違反世代正義的缺德行為。...(恕刪)


加油,你幫我加的頭銜越來越多了,可看性高過你對核廢料的論述。我只不過籠統的講了一句「等情勢明朗後再做決定」,就變成又是缺德,又是詐騙了。我是無所謂啦!反正,現在還沒定調要怎麼處理乏燃料的也不只瑞士一個國家,多的是人陪我一起缺德。乏燃料本來就要花一段時間中期儲存,後續處理方式也不只一種,在這段時間內好好考慮為何不行?乏燃料中期儲存不負責任嗎?再處理不負責任嗎?用快中子爐不負責任嗎?難道只有直接深埋才不缺德?

孤鴻海上來 wrote:
國際上OECD-NEA的數十國的核廢專家,早在2008就發表共同宣言,定調最終處置就是走地質處置這條路就好。共同宣言當中,就否定你這種放地上以拖待變的做法。...(恕刪)


這個宣言是說地質處置是處理高階核廢最理想的方式,這裡所稱的高階核廢包括「乏燃料」以及「再處理後的高放廢料」,他們可沒有說再處理是缺德的。而且沒有決定要不要做再處理,不代表不做地質處置,以我舉的瑞士為例,他們還沒決定要把乏燃料直接深埋還是先做再處理,但已經在做地質處置場的選址了。

不同的乏燃料處理方式都有其優缺點,每個國家國情不同,考量的點也不一樣,所做的決策當然也會有所差異。有些國家要直接深埋;有些國家要再處理後深埋;瑞士則是很負責任地把中期儲存做好,然後等待恰當時機再決定下一步怎麼走最好。每個國家都有其負責任的方式,不是只有直接、立刻做深埋處置才不缺德。
ambitiously wrote:
好的,您如何解釋south Korea的24座核子反應爐?

你在發問前都不先看懶人包?

問題30:世界潮流是核電?

韓國:
韓國長期致力於核工業,2009年首度對外輸出,贏得阿拉伯聯合大公國barakah核電站合約,
不料此後情況急轉直下醜聞迭出,輸出停擺.

2011年古里核電站將舊部品翻新後偽裝成新品使用;
2012年二月古里1號機出現全黑事故(主電源喪失備用電源無法啟動),隱匿一個月後才公布;

2012年九月古里核電站鬧出職員吸毒醜聞;
2012年十月從靈光核電站起,爆發一連串零件品質保證書大規模造假事件;



2013年五月,新古里一號,二號機,興建中的新古里三號,四號機與新月城一號,二號,共六部
機組的控制電纜被,證實安全測試結果為偽造,涉事的新韓TEP公司相關人士遭逮捕.

2013年六月經調查後,核電部品造假案中被起訴者達一百人之譜.


部分人士懷疑當年李明博除低價搶標還以不當附帶條件(特種部隊駐紮當地)取得合約,
2018年底barakah 2號,3號機甚至發現圍阻體有裂縫. 國內政策仍不明朗,只確定新古里
5+6號機繼續興建,新韓蔚3+4號機停工(均APR),Cheonji(天池?)核電站中止,不過可推算
韓國至少未來40年仍使用核電.
孤鴻海上來 wrote:
如果把問題澄清為
[延伸問題1]: 假設未來10年(a)新增[30單位]用電量需求,(b)且到時要求要靠風力提供[30單位]用電量,而這[30單位]卻處於隨時可能無風供應不出來的狀態。
那麼是不是必須另外建立[30單位]備用火力發電廠?

要不乾脆設定一個假想國度A,然後把各種情境下的數據一一分析,
似乎讀者更好理解? 待我花點時間編輯.
stunmaker wrote:
要不乾脆設定一個假想...(恕刪)

十年後你早就移民去國外了...當然不關你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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