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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台大學倫審定報告

starseven wrote:
那麼請問 同樣的校名錯誤,林陣營在何時出來說明?


我一直都看不懂你們為什麼傻傻被余的律師耍得團團轉欸?

有兩本碩論部分內容雷同,涉嫌抄襲,

然後甲告訴審查委員說,

雷同部分的某處之所以寫錯,是因為這樣這樣,

所以證明我沒有抄襲。

你不覺得這很荒謬嗎?

那是不是也可以拿雷同部分的某處之所以寫對,是因為那樣那樣,

所以證明我沒有抄襲?

雷同就是雷同,

寫對是雷同,寫錯也是雷同,

受疑者需要做的,

應該是從時序先後,或內容邏輯結構的合理性,來證明自己沒有抄襲。

余說他是因為抄國民黨網頁所以才錯,

這首先就和碩論中「根據選舉公報的記載」完全不符,

這句話在余的碩論中還出現兩次欸。

而且他根本沒有提出證據證明他在撰寫過程中上過國民黨網頁,

光憑他口說,

審定會就無條件接受這真的是寫錯的原因喔?

那要是林也說一個理由,

審定會也無條件接受嗎?

兩個理由如果不同,

審定會又要如何分辨真假呢?

一樣搬出「後發表抄襲先發表」的鐵則就了事嗎?

那還需要扯什麼余可以解釋校名為何寫錯?

那還需要動用到七大教授嗎?

派個工讀生查完口試時間,不就結案了嗎?

真正能分辨何為原作的,

應該是余論 p.15-16 和林論 p.18 共同都有的依變項一節,及其兩道訪題。

林在 p.18 的依變項一節說要探討C(蔡仁堅)的棄保影響,因此提問兩道訪題:

先問如果是A(林)、B(許)、C(蔡)三人擇一,會支持誰?

接著再問如果是A(林)、B(許)兩人擇一,會支持誰?

這完全就是林的碩論主題:三人競爭中的槓桿者影響。

而余的碩論 p.15-16 一樣有依變項一節,也問了同樣的兩道訪題,

但這根本不是余的碩論主題,

余的碩論除了這段,之前之後也完全沒有提到這個主題。

甚至在這一段說要問這兩道訪題之後,

余的碩論後續完全沒有這兩題的數據、表格、分析和討論,

研究結論也完全沒有提到。

這是原作會有的烏龍嗎?
戲說戲弄

不要再硬凹了 https://www.ettoday.net/amp/amp_news.php7?news_id=2316434&from=google.com

2022-08-15 0:36
TrueGrit

趕緊把本文送至教育部,幫林智堅提申訴,快!在此論壇寫再多,教育部也看不到,快去教育部幫林智堅平反!

2022-08-15 9:25
本來論文有沒有抄襲是私德
傻傻地跑去關公面前說謊, 關公威靈顯赫, 到最後原本私德問題會滾雪球引爆出其他公德問題, 小瑕疵變成大裂縫
那些昧著良心說瞎話相挺, 希望關聖帝君一併處罰

turtlins wrote:
我一直都看不懂你們為(恕刪)
惡魔推銷員 wrote:
現在有審查權的就是台大學倫會,你把證據拿給他們看,就不用搞什麼上法院公證。
林智堅就是不願去學倫會,所以他的證據,就全部是來歷不明的檔案,還有電腦螢幕截圖,請問這些能當證據嗎?別笑死人了。


來歷不明?

林拿的是經過公證的電郵和電郵附件中的2016年2月1日研究計畫初稿,

就連審定會也承認這份初稿的真實性,

他們只質疑初稿的作者不見得是林。

反倒是審定會所說的余正煌2016年1月28日文稿,

不知從何而來,

不知是否確認真假,

不知確認程序、方式為何,

不知內容為何,

不知所其中包含雷同的 4 段是哪 4 段,

不知這 4 段和目前確認的雷同 7 頁是否一致,

審定會卻已經以此聲稱雷同的部分余都比林早。

所以,

不是林沒有拿證據給台大,

林已經把所有證據拿給台大,

而且對外公開,

沒有黑箱,

所有人都可以拿這些證物和台大審定結論來做比對。
TrueGrit

趕緊把本文送至教育部,幫林智堅提申訴,快!在此論壇寫再多,教育部也看不到,快去教育部幫林智堅平反!

2022-08-15 9:26
惡魔推銷員

如果沒有公證就是來歷不明,連我也可以做圖提供,說陳明通跟我email往來。林智堅就是堅持不去學倫會,才需要搞公證。

2022-08-15 9:37
在這場學術混合政治的抄襲疑雲中
樓主從沒想過幫相對立場比較弱勢的余正煌辯論,卻幫擁有上位者及背景相對優勢的一方幫腔。你真的是為了「真相」而辯嗎?
turtlins
turtlins 樓主

弱勢就等於真相喔?你真的知道「真相」的定義嗎?

2022-08-15 1:14
噴水達人

你真的追求「真相 」,就不會只為單方面辯駁。落落長一篇,都只為了誰呢?

2022-08-15 5:48
turtlins wrote:
好啦好啦,別生氣了,...(恕刪)


如果你沒能力在事實基礎與脈絡上好好陳述自己的論點,那不管你寫再長都是廢文

管中閔論文爭議發生在當年年初,一開始就是被指控抄襲,台大的倫審會就已經以沒有抄襲不予立案,原本事情應該就此打住,結果有人對這個結果不服繼續吵才有了你說的第一點,問題是這個爭議根本無中生有,教育部最後推回給台大自行認定,兜了一圈最後根本鬧劇一場。
林智堅的爭議點在抄襲的判定,你拿管中閔的論文爭議來做對比,不比一開始吵的抄襲的部分卻在這跟我鬼扯什麼最後結論研討會發表算不算倫審範圍的點?林智堅的爭議跟這研討會發表算不算倫學範圍是有三個小關係啊?你舉例是在舉心酸的嗎?

每次看你的高論就是天南地北東拉西扯,用點術語裝專業裝神秘,實際上全部都在玩模糊焦點的手段。

第二點更好笑
前面連蘇宏達的原話都貼給你了,所謂的鐵則前面就是有一個「如果沒有反面的證明」的前提。
台大倫審會的記者會就是在陳述目前無法找到這個前提,也就是沒有「反面的證明」來證明林智堅的論文「產生」的時間點早於余正煌的論文,找不到與發表的時間順序「相反的證明」,啊就找不到這個反面證明,最後當然判定後面的抄前面的…
人家的說辭擺明了一個前提,你們死抓著後面一句故意忽略別人的前提,是沒搞懂那個前提就是林智堅唯一證明自己清白的機會是不是?

想證明林智堅清白就請他去台大回學校面對學校,但現在已來不及,台大明明白白說了,不服,請當事人去教育部申訴,林智堅去了嗎?還沒!
你以為你在mobile01上寫一篇論文等級的廢文就能換到林智堅清白嗎?並不會!
還要求台大跟余正煌公佈他的證據給你,你哪位啊?
TrueGrit

「哈哈哈」真的太奇怪,寧可浪費一堆無意義的時間,在這裡發廢文,卻不願用最快的時間去教育部申訴,還林智堅清白?

2022-08-15 1:04
Moralsense

佩服!這敘事邏輯與思維真是領先樓主不知道幾百光年了!

2022-08-17 8:01
turtlins wrote:
來歷不明?林拿的是經(恕刪)


林智堅不是要去教育部提申訴嗎?

你趕緊把此文送交林智堅

請林智堅拿你的說法,去教育部申訴~

依你的分析,教育部一定會同意你的說詞,不是嗎?

教育部是你們自己人,沒話說了吧!~

還是,你要代林智堅提交此文至教育部申訴?

在 Mobile01 寫了再長串,教育部也看不到喔~


去教育部申訴才有用
不要在此哈哈哈浪費時間!


傷心第四台

至少把你這篇寄給抄跑堅吧

2022-08-15 9:25
TrueGrit

少裝傻了啦!你在這裡鬼扯一堆~我前面就說了,你直接去找林智堅,把你在本論壇的「高見」交給他或 EMAIL 給他,讓他拿去教育部申訴才有用!在這裡鬼扯一堆玩攻防?

2022-08-15 9:33
清音 wrote:
一般連續重複13字算雷同,還在那邊只有三行雷同?
word字體大小12一行也就34個字,不到半行雷同就直接給你計一次分了,
什麼才三行雷同,你在開玩笑?

而且你是不是認為40%很低?


第一,

我沒有認為40%很低喔,

我認為很高喔,

所以才覺得奇怪啊。

先前杜震華確認雷同只有 7 頁的部分內容,

他還說就算加上附錄的問卷,會有三成,

他還建議台大應比照中國清華的 1 成就算抄襲的標準。

附錄問卷佔了22頁,

要把這22頁保證百分之百相同的問卷都算進去,

才有三成喔?

把問卷算進去,這太好笑了吧?

要是拿掉問卷,那還剩幾成呢?

第二,

所以你的意思是:

連續13個字雷同就計一次,

一行34個字就計兩次以上,

所以三行就算102個字,就會計八次?

所以七行裡面有三行雷同,

到底是幾%雷同?

8 ÷ 7=114%嗎?

哈哈哈~

沒關係,你就直接告訴我,

審定會說41%相似,

到底實際上是幾頁有雷同?

有比 7 頁多嗎?多幾頁?

到底是哪幾頁?

你如果答不出來,

那還是麻煩審定會公布比對結果吧,

讓大家看看到底是「高度近似雷同」到什麼程度啊。
TrueGrit

你在這裡鬼扯一堆~我前面就說了,你直接去找林智堅,把你在本論壇的「高見」交給他或 EMAIL 給他,讓他拿去教育部申訴才有用!在這裡鬼扯一堆玩攻防?有用嗎?

2022-08-15 9:33
golihi wrote:
台大會公佈審議結果就是台大證明自己的審定經得起檢驗
有人不這麼認為就去訴願跟控告啊
這樣就可以證明台大的審定是不是經得起檢驗
你腦袋還在吧?還要我說嗎?


所以,

台大公布審定結果之後,

你的腦袋就進入停用狀態,

不打算自己獨立思考?

要等到林智堅提出訴願,

有新的審定結論,

你的腦袋會重新啟用,

看完新的審定結論之後,

繼續回到停用狀態?

哈哈哈~
天天星期六

哈哈哈...你如果也是用這態度來看蔡總統作弊案的話....你和彭文正就應該要結拜了[XD][XD][XD]

2022-08-15 1:23
turtlins
turtlins 樓主

我當然是用同樣態度在看待蔡英文論文案啊,所以我完全無法同意彭主播啊,哈哈哈~

2022-08-15 2:11
turtlins wrote:
我一直都看不懂你們為...(恕刪)

不用扯那麼多啦!
簡單來說,你舉證出,在余解釋錯誤校名前,有任何其他人士有找到該錯誤出處緣由的?再說吧!
你做不到的話,就不用去懷疑余







上圖你的質疑內容
如果真如你所說,余有可能是最近查到的?
那其他人呢? 林陣營呢?記者呢?廣大網友呢?
為何沒人比余早查得到?

你為何不能相信余是原作者,所以,余知道當初在那找到這資料的? 你的各種假設下,把余是原作者的這部分排除掉了
turtlins wrote:
來歷不明?

林拿的是經過公證的電郵和電郵附件中的2016年2月1日研究計畫初稿,

就連審定會也承認這份初稿的真實性,

他們只質疑初稿的作者不見得是林。

你只會斷章取義,很厲害嗎?
我不是說了,林智堅沒能出席學倫會,如果只拿【電腦螢幕截圖+文字檔】,這種誰都能造假的東西,你拿給學倫會,叫學倫會相信,有可能嗎?所以他才會需要去法院公證,然後把【電腦螢幕截圖+文字檔+法院文件】交付當證明。
如果他能去學倫會當場提出證明,直接登入email拷貝出檔案,還有需要繞一大圈,去法院公證他的電腦螢幕截圖+文字檔?

林智堅如果覺得學倫會審查不公正,可以上法院,這樣大家都不用搞什麼電腦螢幕截圖+文字檔+法院文件了,雙方都直接在法庭上登入email,當場判斷誰的文件早,不是很好嗎?

現在就是學倫會認可余當場提供的證據,也認可林的【電腦螢幕截圖+文字檔+法院文件】,但是余的證據比較早,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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