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rseven wrote:
那麼請問 同樣的校名錯誤,林陣營在何時出來說明?
我一直都看不懂你們為什麼傻傻被余的律師耍得團團轉欸?
有兩本碩論部分內容雷同,涉嫌抄襲,
然後甲告訴審查委員說,
雷同部分的某處之所以寫錯,是因為這樣這樣,
所以證明我沒有抄襲。
你不覺得這很荒謬嗎?
那是不是也可以拿雷同部分的某處之所以寫對,是因為那樣那樣,
所以證明我沒有抄襲?
雷同就是雷同,
寫對是雷同,寫錯也是雷同,
受疑者需要做的,
應該是從時序先後,或內容邏輯結構的合理性,來證明自己沒有抄襲。
余說他是因為抄國民黨網頁所以才錯,
這首先就和碩論中「根據選舉公報的記載」完全不符,
這句話在余的碩論中還出現兩次欸。
而且他根本沒有提出證據證明他在撰寫過程中上過國民黨網頁,
光憑他口說,
審定會就無條件接受這真的是寫錯的原因喔?
那要是林也說一個理由,
審定會也無條件接受嗎?
兩個理由如果不同,
審定會又要如何分辨真假呢?
一樣搬出「後發表抄襲先發表」的鐵則就了事嗎?
那還需要扯什麼余可以解釋校名為何寫錯?
那還需要動用到七大教授嗎?
派個工讀生查完口試時間,不就結案了嗎?
真正能分辨何為原作的,
應該是余論 p.15-16 和林論 p.18 共同都有的依變項一節,及其兩道訪題。
林在 p.18 的依變項一節說要探討C(蔡仁堅)的棄保影響,因此提問兩道訪題:
先問如果是A(林)、B(許)、C(蔡)三人擇一,會支持誰?
接著再問如果是A(林)、B(許)兩人擇一,會支持誰?
這完全就是林的碩論主題:三人競爭中的槓桿者影響。
而余的碩論 p.15-16 一樣有依變項一節,也問了同樣的兩道訪題,
但這根本不是余的碩論主題,
余的碩論除了這段,之前之後也完全沒有提到這個主題。
甚至在這一段說要問這兩道訪題之後,
余的碩論後續完全沒有這兩題的數據、表格、分析和討論,
研究結論也完全沒有提到。
這是原作會有的烏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