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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守中 , 不要鬧了

下好離手~~~~~!!!

好~~~開牌~!!!

大家不准動....這些是我贏的,我先拿走了~~各位!!!不好意思!!

另外
這個....不算,我輸不起,不行,這個我要重新驗票!!!對不起!!!

選舉無效!!!選舉無效!!!選舉無效!!!選舉無效!!!選舉無效!!!選舉無效!!!選舉無效!!!選舉無效!!!選舉無效!!!選舉無效!!!

你當 小孩子扮家家酒啊?

qena wrote:
不過長久之計還是修法以後公投分開選好了,公投提案人自己要出選舉經費,搞那麼多公投一次選當然會出問題。
..(恕刪)


長久之計,就是把台灣所有縣市再各自拆成3個縣市...國民黨一份,民進黨一份,無黨籍一份...選舉各自舉辦!!!
曉杯子 wrote:
長久之計,就是把台灣...(恕刪)


哈哈,我是說認真的,這回太多公投案,又有一堆性質相近的,當國家錢太多阿,提案人跟連署人要分攤公投經費至少一半才對。
今天要不是 民進黨 對 柯文哲 趕盡殺絕!!派出個沒聽過的 小姚瑤

你這個 丁丁 ,連柯文哲的車尾燈都看不到!!!

3254? 325400的差距也不意外~~~!!!

要不然這樣好了!!

一個台北市長 交換 這次選舉 國民黨其他當選人的資格 怎樣?
丁丁的訴求的有兩點。
1.這次選舉無效 因為開票時 還有人再投票。
2.選舉機關配合市政府棄保效應,放慢開票。

所以要分兩個來說
1. 丁丁你真的敢提這次選舉無效嗎? 依照丁丁的訴求 超過四點還在投票就是無效。 但這次全省幾乎都是這樣,不是只有台北市。
別忘了 國民黨這次地方首長選舉算是歷年來最佳, 連綠到不行的雲林都變天了, 六都 拿下四個, 民進黨只剩下桃園,你真的要為了自己沒當到市長拖全黨 甚至全國下水嗎?
有些地方差距很小, 重新再一次誰也沒把握, 反而讓民進黨有機會板回幾席, 如果真的發生了, 在黨內還能待嗎?

2。 這個我覺得行政機關應該要直接走法律程序,而這個控告是非常嚴重的事情,依照丁丁說法, 有人行政上要使他不當選, 這個已經是非常嚴重指控, 檢調機關應該要直接下去查, 有就法辦, 沒有證據 丁丁自己也要負法律責任。

前幾樓有人說差距在千分之三本來就可以重新驗票, 抱歉 從昨天到現在 丁丁重來沒有說是因為差距只有千分之三所以要求驗票, 他的訴求都是這次選舉不合法, 有人操作棄保, 不知道這些人是可以代表丁丁的意見嗎?

sundorys wrote:
丁丁的訴求的有兩點。...(恕刪)


你真的想知道,你可以去看

法律有規定一定要在開完票前喊嗎?


曉杯子 wrote:
一翻兩瞪眼?票開出...(恕刪)
鬧夠了沒?

你們這些政治人物,可不可以還給台灣老百姓一個平平靜靜的日子!!!大家還要過日子,好嗎?

謝謝!!!

最後判決如果是全國重選就全國重選,

違法的選舉結果本來就不能接受,誰當選都一樣!

請尊重候選人提告的權利和法院的判決!

不要把全國重選這頂超重的帽子扣在候選人頭上,

逼他不提告~


曉杯子 wrote:
乾脆這次選舉無效~...(恕刪)

真的是蠻差的舉例,

現在就是已經在開牌了但還有人在下,

所以才要提告啊~


曉杯子 wrote:
下好離手~~~~~...(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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