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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同志結婚這回事---非引戰文

台灣大約有4%的色盲

為了要讓4%色盲上路

要更改紅綠燈設置

然後要其他96%的人去習慣新的設備?

台灣有2%的同性戀

為了2%的人

要去更改98%適用的法律?

為甚麼這2%的人不去設立一個專法就好了

要98%的人去適應修改的法律?

https://www.children.org.tw/archive/report_detail/89/175

我在文章裡有寫到 這是兒童福利聯盟的數據 不是我空口捏造
一起研究吧

再來
關於50%的口誤 我深感遺憾
應該是 該年被收養人數的50%
這樣您滿意嗎?


過客4112 wrote:
今天是開版者提出的...(恕刪)

過客4112 wrote:
今天是開版者提出的...(恕刪)
所以我說到底影響你什麼?

能不能看文章再回覆?
提出一點對於文章的看法與回應
不要因為反對而反對

levi0704 wrote:
台灣大約有4%的色...(恕刪)
史上最DIU的SUP wrote:
我在文章裡有寫到 這是兒童福利聯盟的數據 不是我空口捏造


我從頭到尾沒說過您空口捏造吧!!

您要引人家的數據,總要了解人家數據的含意吧!
您不知道含意,直接拿來用,然後還自己加括號
被K應該正常吧!!

您先回答我在前面問的問題吧!
為何101年的收出養媒合成功兒童只有273人,而兒福的數字卻是2~3000人??

p.s.您引的這個數字之前還鬧過新聞,因為被民進黨立委趙天麟拿去質詢,結果也是被K了回來

hgw0321 wrote:
這群同性戀者之前社...(恕刪)


請問為什麼要用[寬容]二字來形容?

有多少同志是隱藏自己身分? 如果不說出來又不表態的話,可能到死都沒人知道同志身分吧?!

所以我覺得寬容二字用在這裡很不恰當!
史上最DIU的SUP wrote:
所以我說到底影響你什麼?


法條改了有沒有影響?

如果沒有影響改它幹嘛?

如果改任何法條都不會影響任何人

那幹嘛要求修法?

這個邏輯應該很簡單吧...



我們想要的只是跟你們一樣的基本人權
我們可以跟愛的人結婚
組成一個家庭
之後 如果真的有機會能養育一個小孩
能夠有跟你們一樣的 不論是社會或是法律上
國家公權力能夠去保障的權益

我們只要求這個而已.

----------------------------------------------------

不管是什麼議題
我希望大家 不管是你們異性戀或是我們同性戀
都能夠靜下來思考

台灣離婚率那麼高 青少年自殺率那麼高
為什麼教育不改 讓學生被霸凌 不管是來自同學或是師長
台灣還有太多太多的議題需要大家去CARE
而不是在這邊
討論如何去反對 壓制別人應該有的權利
這是很糟糕的事情

我們國家有很多重要的事情要去克服
經濟 教育 文化 少數民族 還有我們同志
這些都是讓我們更進步的重要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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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推翻了一個獨裁的政權 進化成一個民主自由的國家
這是一個很偉大的紀錄
現在我們只是要再往前跨一步而已
`尊重同志基本人權`
這對我們國家會有什麼損害嗎?

如果你是異性戀 你享有國家保障的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
你深愛一個人你可以選擇要不要結婚
你婚姻不美滿你可以選擇要不要離婚 這些都是國家可以保障你的
但是今天 我們沒有這個選擇權

假設今天有一對異性戀相愛 爸媽不同意 就跑去私奔結婚了
可是今天的法律是 如果我跟我男友相愛 即使我們父母同意 國家也不給我們結婚的權利欸

異性戀要不要結婚是你們的選擇權
可是今天 請你們也給我們這樣的選擇權
這個選擇權不是福利 並不是一個利上加利 福上加福 額外的補貼
不是
他應該要是基本人權
假設如果我們講的是同志福利法 那就真的很有爭議
可是不是
我們是在講我們的基本人權

法律應該是一個人人平等的保障
每一個人 包括我們同性戀 都是這個國家的一份子
我們的基本人權都應該 且必須要被保障

你們今天說 為什麼要為了我們少數人開始這個法案
我想跟你們說的是
法律 就是為了保障少數人 尊重少數人
不然我們是來這邊比拳頭大的嗎 又不是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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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是個很偉大的國家
經歷那麼多風霜
有句話說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雖然做了服務業之後有點想反駁了哈哈哈)
這是多麼令人驕傲的事情

但是不可諱言的是
法律 沒有保障到同志
法律不給我們結婚 不給我們伴侶的繼承權 也...不給我們一個成家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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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 各位在電腦桌前 或者是在手機螢幕前的各位大大
已經是非常進步的人了 因為我們正在討論的是基本人權
謝謝你們可以進來我的文章討論串
也希望你們可以了解我們的處境

最後還是要感謝有參與討論的各位大哥大姊
真的很感謝你們願意來這裡聆聽 研究小弟的不才之文







`當獨裁成為事實,革命就是義務`

史上最DIU的SUP wrote:
最近小弟在惡魔板上...(恕刪)

史上最DIU的SUP wrote:
`當獨裁成為事實,革命就是義務`


當2%的人要求98%的人聽他的

到底誰比較獨裁?

史上最DIU的SUP wrote:
我們想要的只是跟你...(恕刪)


講了一大堆,請問特別法要不要?
如果不要,謝謝不送
歹勢啦4112大大
資料來源不一樣
可能收養的管道不同吧

謝謝您的提醒 ^^
小弟之後會再多加注意

BTW 我會引用兒福的數據主要是因為 他們是反同的主要社群之一
然後也希望大大能與小弟探討文章中許多不才之處
過客4112 wrote:
我從頭到尾沒說過您...(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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