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f211434 wrote:
人類是很難改變的生...(恕刪)
我好奇的是反對歧視同性戀,支持同性婚姻的你們
為什麼要去歧視跟反對「近親亂倫」、「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的重婚罪?
我沒說過接下來法律會開放這個,
我問的是,為什麼不行?
我相信很多支持同性婚姻根本說不出所以然來
婚姻本來就是夫妻制,你說可以改成配偶,那我同意,但那其他的部分「近親亂倫」、「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有困難嗎?
到底有什麼困難?都是修法而已啊,不是嗎?
法律是人訂立的,可以增加也可以減少,很多法官也主張通姦要除罪化
所以可以增加同性婚姻這一項的話,那為什麼不能解除「近親亂倫」、「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的限制?
你說近親會有遺傳問題?那我不生不就沒問題,同性婚又能生嗎?
(但我要跟你說,以台灣禁止的4等親堂表兄妹結婚為例,全世界還是有很多國家允許堂表兄弟姐妹結婚合法,而且遺傳有問題的機率遠比你想像的低,只比無血親關係的人高出1.x~3.x%的機率而已,知道自己被人操弄錯誤的優生學了嗎?)
所以我一直不想拿堂表兄弟姐妹結婚來說,因為如果你們連「堂表兄弟姐妹結婚」這一點都無法支持,不要說自己有立場支持同性婚,更深入的部分是「同意不生育的親兄妹姊弟」。
如果男男或女女有相愛,不影響他人你就支持結婚,那一男多女或一女多男,究竟哪邊有錯?他們彼此相愛合意,為什麼不行啦,請給個明確的理由可以嗎?不要用曖昧不清,不是理由的理由來反對....

認為不行的人自己不就是被傳統價值觀所束縛,既然如此,有什麼資格贊成同性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