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n1271n wrote:
犯罪?政府用人本來...(恕刪)
酒駕在台灣人的觀感可不算是小罪
加拿大甚至禁止有酒駕紀錄的人入境
話說黃大立委都忘了他曾說要提酒駕鞭刑,看來他也不覺得這是小罪

話說美國政府手下有哪些戰犯沒上法院後來還在美國服務的?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7%BA%BD%E4%BC%A6%E5%A0%A1%E5%AE%A1%E5%88%A4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7%94%B2%E7%BA%A7%E6%88%98%E7%8A%A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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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樣也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