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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覽車自撞陷火海焦屍共26具 全數罹難

R.I.P

只是想到一件事,海基會等待許久的 電話、傳真 總算有反應了!

只是........ 這個會不會是 ......... 用這來破冰! 人命真的不值錢呀!
傻綠班的鴿 8:17 ━━━━━━━━●━━━ 14:50 ⇆ㅤㅤㅤㅤ◁ㅤㅤ❚❚ㅤㅤ▷ㅤㅤㅤㅤ↻
Wow_Senior wrote:
那?全部改用灰狗?...(恕刪)


政府在2015年有修改甲類大客車安全規範
去查一下車輛安全審驗中心就有
新車已規定除了安全門以外
二側還必須至少有一扇可向外開啟的活動式安全窗
就類似灰狗這種概念
很遺憾不適用這些舊車

這次事故主要在於:
1.起火點在前方 為何駕駛沒有第一時間處理
2.左後側的安全門為何沒發揮作用 (被護欄卡到的是右後門~不是安全門~救援的人為何無法自外打開?)
新聞有提到當時左後方的安全門把很燙
救援人員用滅火器撞擊把手還是無法打開

我想主因應該是疏散處理時間都已經太晚了(關鍵還是第1點)
那時車內濃煙密布
看都看不到
人快被嗆暈的情形下
要找到破窗器和安全門已經太困難
以前有幾次空難就是機長明明已經平安降落飛機
卻未立即啟動疏散
導致許多乘客被嗆死和燒死
這段黃金脫逃時間只有短短的1~2分鐘甚至幾十秒鐘而已
所以可脫逃的出口越多越好~~這是絕對的

這次不幸事件..又暴露大眾運輸工具的不安全..
業者及主管機關都有責任....
一.業者責任如下..
1.司機開車時間是否超時..
2.遊覽車保養是否落實..
3.遊覽車安全措施是否都有檢查...
二.主管機關責任如下..
1.進口遊覽車油箱及線路安全檢查是否都符合..
2.每年車輛檢查是否落實...
3.例行抽檢是否都符合安全規範..
4.如果以上檢查都落實仍發生意外..
那安全檢查項目要重新訂定...

z0930355 wrote:
國道2號桃園機場聯...(恕刪)


每次只要類似的情況發生,相關政府機關才要正視這個問題

遊覽車發生憾事已經不是第一次

國內各大學校校車都是清一色遊覽車

隨便都是3~40人起跳。

如果再不針對這種大型棺材運輸工具徹底檢查

我相信這絕對不是最後一件

並且必須強制執行行車前各項的實際逃生示範
450D+10-22+17-55+18-55+55-250+430EXII

next12345 wrote:
聽你在吹喇叭鬼扯蛋,大陸淘寶擊破器相當便宜且樣式多,幾乎在大陸這是重點宣傳,有車也必備品,怎會不會用!別把大陸想成人人皆是土包子好嗎?...(恕刪)


大大別生氣,他會這樣講是因為台灣的老人還真是很多不知道(有些無知年輕人也是不知道),所以才會有這種臆測。

當然,我也認同你的說法。
ettvyang65 wrote:
每次只要類似的情況...(恕刪)


這種是年年發生

法規有加強

監理站有驗車

那為什麼還會發生

因為沒隨機抽查阿

1%只要抽1%就能嚇死這些業者
現在的大車都是神經病設計,沒有一個座位旁便有窗戶的

這樣一點都不透氣

上餐廳吃飯也都是這種設計

一發生事故要逃要通風根本沒辦法

去吃個飯全身都是味道,pm2.5不知道有多高

越來越少去這種餐廳吃

可以告訴我為什麼要這樣

禮誠工作室 wrote:
R.I.P 只是想...(恕刪)

提起人命
稍早新聞有提到一人理賠565萬.這是最基本的,至於還有沒有其他的保險再把金額往上加我就不知道了.
還是希望大家平平安安哪.

吊絲不得騎姐 wrote:
21歲的國道警察林...(恕刪)





有槍可以擊碎玻璃
很可惜

第一時間沒人幫忙

周邊的工具用對了

可以少死很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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