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epupil wrote:
上下學交通導護部分,若老師擔慮發生事故需負擔法律責任而不願導護,那學校有什麼立場招募志工及家長,並讓志工及家長導護,而且是無償的?...(恕刪)
台灣的交通, 不是志工媽媽可以處裡的, 學校或老師也沒有交通執法權.
而且不少接送的家長, 開車也不會遵守交通規則, 只照顧自己的寶貝上下課交通安全就好. 不少家長不理志工媽媽的交通指揮,
上下學交通大亂的根源, 很大一部分是來自"家長開車習慣".
不少家長自己不理會老師或志工媽媽交通指揮, 然後要學校負責小孩上下課交通安全???不要多, 每天只要有10個開車勇蟒的家長, 就夠學校頭痛. 亂開車又亂停車. 就算交通警察也懶得裡.
要小孩好, 從家長自己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