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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原來我們都被玩了!? 黑心律師的告白:頂新案檢辯審三方心裡不敢講出口的真心話


tgdlyg wrote:
南王化工沒有食用油與飼料油的製造許可也可以賣?.


沒有製造許可只是不能製造,
為什麼不能賣?
誰規定你賣的東西一定要是自己製造的?
光華商場那麼多賣電腦的店家,他們全部都會製造電腦嗎?
菜市場賣菜的都是自己種的菜嗎?
餐廳賣的飯都是自己種的稻米?自己養的豬?



tgdlyg wrote:
永成案嘉義地方法院法官就直接認定不合格廠商出的原料就是違法,


請自己再去確認一下永成案被判有罪的原因是甚麼。
跟頂新有一樣嗎?
maxplayer wrote:
teddy6313 ...(恕刪)


剛剛有人已經有貼出連結了,食安法的修正目標就是要改由業者負起舉正責任哦。不同領域的法看法必須修正。

teddy6313 wrote:
證明大幸福本身不是食用油的製造廠商,


麻煩一下,
從來沒有人說大幸福賣給頂新的油是食用油。
大幸福賣原料油給頂新,然後頂新把原料油精煉成食用油,
這邏輯懂了沒?


teddy6313 wrote:
在歐美這種油根本不能用來精煉成食用油


誰跟你說的?還是你自己腦補的?
teddy6313 wrote:

剛剛有人已經有貼出連結了,食安法的修正目標就是要改由業者負起舉正責任哦。不同領域的法看法必須修正。...(恕刪)


有點基本sence的都明白這個目標只是嘴打炮(真這麼搞的話臺灣良心還有滿街的小吃攤會被告到脫褲子)

個人觀點,施加懲罰性賠償會比較實際

vistac wrote:
突然嚇到
這句話的意思是
即使沒有對方犯罪的証據
對方還是必需提供他沒有犯罪的証據
提不出來 就表示他犯罪?


不不不,你看清楚,他這招更厲害,

teddy6313 wrote:
可以請頂新再提出其他更多的廢油來源阿?


他是要頂新自己提出自己犯罪的證據喔!
所以不管頂新提不提得出來,都是有罪的。
teddy6313 wrote:
最可憐的是被愚弄的...(恕刪)
實在忍不住把閣下的發言再貼出來一次



法律有食安漏洞,檢察官草率起訴,您要法官怎麼判有罪?
君顏甚厚,汝母知否?

tgdlyg wrote:
頂新當然知道大幸福沒有合格的生產廠商證書,
還要以食用油名義進口,
這還沒有犯意?


你還在狀況外?
先去搞清楚"以食用油名義進口"是甚麼意思。
是進口食用油的意思?還是進口原料油後要精煉成食用油?


tgdlyg wrote:
無罪太離譜了.


我覺得你比較離譜。
一整個狀況外還可以罵得振振有詞。
我愛炸海苔 wrote:
你想法真的太簡單了

你現在想強辯的理由就是大公司因為有股東

然後因為要做壞事都需要大資金

或會被內部稽查

(很好笑的是,國軍也有內部稽查呀,所以呢?

陳由豪逃稅怎麼一開始沒被內部稽查,你這不是自相矛盾)

所以他們不會想去做壞事

你的想法就像是大企業都是善良的,都像慈善機構,內部都完完全全互相監督不會出事

那這樣一堆內部出事的公司是我們大家眼瞎亂誤會他們嗎

你如果堅持這種想法

就繼續天真吧~~
...(恕刪)


這一段說的真的好像台灣的民主制度喔......政黨都是善良的,都像慈善機構,在政治上都完完全全互相監督不會出事......

teddy6313 wrote:
依照你們的邏輯,請提出豬屍上會殘留重金屬的證據。


這篇給你看一下。
豬是雜食性動物,吃甚麼喝甚麼,體內當然就有可能殘留甚麼。


teddy6313 wrote:
依照你們的邏輯,請提出自宅手作豬油會有重金屬。


豬屍都可能有重金屬了,從豬屍身上榨出來的豬油當然也可能會有重金屬。

tgdlyg wrote:
可不是證明大幸福是越南合格生產廠商,


甚麼時候越南廠商合不合法要由台灣的公家機關來認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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