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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與遠雄議約破局 鄧家基:叫趙藤雄來

peacefur warrior wrote:
財團雖然不是慈善企業...(恕刪)


企業在於永續經營,不是攥飽了就跑。
法律上站得住腳,他就會爭取到底,哪怕巨蛋生不出來。
桃園那件事他以入獄服刑,所以要一輩子抬不起頭嗎?
柯市長一句1=10,這抹黑意謂嚴重,企業名譽受損。
那請問遠雄以後還要不要跟其他企業合作呢?
已到市府溝通無效,登報只是希望公事公辦公開,希望市長別私了抹黑!
今日事今日閉
peacefur warrior wrote:
財團雖然不是慈善企業...(恕刪)


誰把財團養肥?還不就是貪官?貪官是誰選出來的⋯⋯?

為所欲為的通常是貪官,不是財團。

jedijack wrote:
李登輝在他那個年代,...(恕刪)


馬就是不夠狠,政治算計不夠精準,所以説他差李差得遠。

要成為一黨的共主,政治手段絶對要高明,才能帶領黨。

VICCHEN2006 wrote:
馬就是不夠狠,政治算...(恕刪)


話雖有幾分理, 但我可不想請喬先生當共主
RLStevenson wrote:
話雖有幾分理, 但我...(恕刪)


放心,王差馬又差得遠。

應該説目前檯面上的藍綠政治人物沒一個能打的,只能在地方稱霸。

柯P有點機會,但目前看來雷聲大雨點小⋯⋯
VICCHEN2006 wrote:
放心,王差馬又差得遠...(恕刪)


蕭何之後不一定是蕭何

也可以是曹參
柯P的革新,在民間是可以執行的,

但在公部門,只能說....這些事都只是演戲,

因為最後全部要回歸"法律"面,

況且,財團背後有的是律師,

北市府的法制室決強不過財團的律師!

柯P不出一年,就會開始面臨公務機關效能低落最主要原因 -- 法令和法規。

只要契約不違法,遠雄沒必要去理北市府,

畢竟合約都簽了!!

北市府若敢將契約作廢,我就相信柯P真的有執行力。

現在,只能說,北市府員工辛苦了!

遇到一個沒法學概念的市長。

PS.相信北市府任何一個正式的公務員(5等以上),一定比市長更有法學素養!!

虎克貓 wrote:
柯P的革新,在民間是...(恕刪)


柯P的問題是沒有下放權力給下面的人去表現發揮,下面的人努力做事,結果目光都集中在市長身上,底下的人不會有怨言?

中止合約是最壞的做法,市長應尋求雙贏的方法而不是雙輸。
不是跟市府要三天鑑賞期????
現在隔了快一周了
遠雄有沒有看完合約啊???

還是時間都拿來登報了??????

AL168 wrote:
不是跟市府要三天鑑賞...(恕刪)


柯P太忙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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