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a16887 wrote:已委由律師蒐證提告,並求償...(恕刪) 順便連露天也一起告嗎?所以01上的eva16887帳號,等於露天賣家cpyi188嗎?這位賣家在8月1日至15日這短短十幾天暴增千餘筆優良評價耶,(還要扣掉中間被停權的3天)所有給評者全都不公開,成交金額都是1元,常常是在1~2小時內湧入數十筆對同一商品相同意見的評價,這家公司的忠實顧客真是挺熱情的。
rexjian wrote:順便連露天也一起告...(恕刪) "這位賣家在8月1日至15日這短短十幾天暴增千餘筆優良評價耶,(還要扣掉中間被停權的3天)所有給評者全都不公開,成交金額都是1元,常常是在1~2小時內湧入數十筆對同一商品相同意見的評價,這家公司的忠實顧客真是挺熱情的。"如您所說的情況,就算真的上法院,其實被告只要在法院上要求露天提供交易明細佐證這段時間的評價數量與交易數量不符,原告就很難自圓其說了...不是喊告人,就一定是自己贏。有時候,反而有可能會讓自己陷入更大的危機哩(誣告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