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Franklai wrote:
高公局和收費員才是主雇關係吧!
把責任全都推給遠通也不盡合理。
而且說實在的,
我也曾經被裁員過,
老闆說裁你就裁你,
給幾個月薪水就打發你走,
哪還會幫你找到工作,還提供轉職訓練?別想了…
而且正職都如此了,更何況是約聘的收費員…心酸阿
而且據了解,
第一批高公局釋出的200多位收費員,
有高達9成是自己選擇要領轉置金的,
(如果有找到更適合的工作,能多領5個月好像也不錯)
只是媒體報導好像都刻意強調只有4%轉職成功,
卻沒提到大部分的收費員都是自願要領錢,不想接受轉置……
總之一句話,提升自我競爭力,做好隨時被裁的準備比較實際......(恕刪)
這不是重點吧 !!
重點是, 轉置計畫高公局沒有真的提出, 沒有真的做到.
而遠通只是讓你 "投 resume" 而己......而且最多投三次.
請看看一般公司合併的規程,
那一個不是保證工作幾年幾年 ..... 而遠通, 完全沒有這一點.
如果你是當事人, 你不覺得這是種遠通給人家的羞辱嗎 ?
請設身處理替人著想多一點吧 !!
ps , 如果你 50-60 歲仍能大量提昇自我競爭力. 那再來說吧 !!
sandydy wrote:
這不是重點吧 !!
重點是, 轉置計
http://www.xinmedia.com/mobile/n_detail.aspx?newsid=349683
重點應該是真正申請轉置的人數,而不是總失業人數,選擇領現金還是大多數人的決定,這不像公司被收購是否留在原地工作,而是分配到不同區域,不同性質的職場,政治人物只會說最悲慘的故事而不提大多數人,遠通是這樣,大埔是這樣,王家是這樣
有那一條法律規定兩家公司合併,一定要保障被併公司員工幾年的工作嗎?
這只是部份有強大工會的被併公司為了減低工會的阻力,不得不為的辦法.
而這一類的公司多數都是國營企業,保障正職的國營企業員工.
高公局的收費員並不是正職的國營事業員工,他們是合約工,合約到期,
雇用關係自動消失,連裁員補償都不必.
舉例來說,今年壹電視被併購了,有保障舊有員工幾年的工作嗎?
多數正職員工都依勞基法補償並裁退了. 怎麼沒有人說壹電視的員工弱勢或是可憐?
再者,高工局的收費站不是和遠通合併, 而是高工局的收費站裁撤,消失了.
遠通內部並沒有大量的 "收費員"職缺.
這些收費員從入行那一天就知道自己的工作是約聘,合約到期如果沒續聘,
雇傭關係自動消失,連資遣費都不必給,和一般民間公司的一年合約的約雇人員一樣.
現在人人都還可領五個月的轉職金,已經好過一般民間的合約工.
除非他們都誤以為自己會被終身續聘,否則,一年一聘的工作,自己不早早想好
後路, 等到老了,雇主不續約,找不到工作, 是別人的錯嗎?
下面這位先進說的很詳細了.
milo0327 wrote:
收費員確實辛苦,但從1998年etc計劃開始,就應該知道這份工作的前景,全面電子化只是早晚的問題,尤其2006年已開始裁員,之後的考試簡章也清楚記載合約至全面電子收費止,但經過政客操作之後,所有事實都被忘記,只記得弱勢的部份,這整件事不都是他們搞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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