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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台南車站地下化案

kyle1267k wrote:

今天經過看到建商不曉得要搞什麼大案子


能不能告知一下你是在哪裡看到建商要搞大案子的?

為了你這篇,我今天上班前抽空從東門圓環走大同路到生產路

再回頭從榮譽街的鐵軌旁便道盡頭殺回民族路平交道

沒看到有建商的廣告,能不能告知一下你的大案子是從哪裡來的?
賽乃姆 wrote:
為何財團賺到錢要回饋...(恕刪)


有的說得這些企業都不用養員工似的
賺的錢都純利


賽乃姆 wrote:
請問哪條法律規定??...(恕刪)


台灣的企業還不用談回饋
別欠薪欠債掏空外移就好了
賽乃姆 wrote:
請問哪條法律規定??...(恕刪)

可以參考日本企業的社會責任,大企業接受國家優惠扶植,但也必須反過來投資在國內研發、地方社福、地方建設、偏遠地區交通運輸上,把官方機構無力顧及的層面給包下來做。
否則社會各層面要全靠政府來做根本緩不濟急。
說穿了其實也只是要不要做而已,就是對於自己所發跡的這片土地有沒有感念之心而已。
真的要說目前台灣大多數的企業都違反「SA8000社會責任標準」裡面的部份規定。
別讓任何人告訴你,你不能做什麼。 即使是我也一樣。 如果你有夢想,你就要去捍衛。 你想要什麼,就要努
很好玩嗎? wrote:
可以參考日本企業的社會責任,大企業接受國家優惠扶植,但也必須反過來投資在國內研發、地方社福、地方建設、偏遠地區交通運輸上,把官方機構無力顧及的層面給包下來做。...(恕刪)

先搞清楚什麼是責任,什麼是義務
很好玩嗎? wrote:
可以參考日本企業的社...(恕刪)


發跡的土地

台灣不少廠房的土地跟建商蓋的
不也政府徵收一般民眾來的嗎
顏色不一樣 立場說法當然也跟著轉彎
公平正義是可以染色的 真理是可以隨顏色改變的
在政客眼裡 權力最正要
賽乃姆 wrote:
企業當然沒有義務回饋人民,完全取決於企業本身自由
...(恕刪)


政府訂了法律讓企業吐出一部分的利潤給政府做建設或改善勞動條件,
就是強迫企業盡到最低限度的社會責任回饋民眾,
你是還在番什麼?
政府不立法企業肯繳所得稅以外的稅捐?
肯花比較多的人力成本僱用員工?
肯投資額外成本用來防治生產過程的污染?
會忍受比民生用電貴的電價?

完全守法的企業不算特別偉大,
但可以說盡到最起碼的社會責任。
就像你如果依法納稅和依法服兵役,
你也盡到公民最低限度的社會責任。

rexjian wrote:
政府訂了法律讓企業吐...(恕刪)

受於法律約束內的行為只能說是守法守本份,不能叫回饋
勞基法也是法,不遵守便是違法
要是今天繳稅行為沒有法律規定,全憑個人願意,你說有多少人會繳??
大家會乖乖繳,是因為法律的約束,不得不繳

企業當然沒有義務回饋人民,完全取決於企業本身自由
法律規定外且出於自願的善行,義舉才叫回饋
比如 捐獻,辦教育,做公益,扶助弱勢,環境保護,社區關懷或服務..等才叫回饋
這也才稱的上是有社會責任的企業

再說一次,責任和義務的最大差別就是取決於有沒有法律的約束
企業沒有義務回饋人民,但有其責任
政府訂了法律讓企業吐出一部分的利潤給政府做建設或改善勞動條件,

人家已經說
要政府訂法律

不管是哪一種說法
責任?回饋?義務?
知道人民要的是什麼
何必玩文字遊戲

就是企業
沒有主動的
回饋的心
沒有主動的
負責的心
也沒辦法約束企業
所以
才要被動的
訂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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