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reophotography wrote:
假設這是不照法律程序 動私刑懲罰媒體點名的事主的意思 我勸你不要這樣寫
我知道你不敢付諸行動 不過有人看了你的PO文真的去尋釁鬧事 你要替那些小白跟因為這樣被連累的無關軍人負責嗎
不隨無良媒體起舞人生更美好
旅部連 + 旅部 + 軍醫院 + 政戰系統 ... 蓋章同意的懲處公文會是私刑嗎? 不妨 [請君入甕] 一下, 把蓋章同意的人通通按照他們自己搞出來的軍法, 全都送去關禁閉, 外加不准喝水, 不准休息, 努力操練; 只要關幾星期不就真相大白, 外加大快人心. 這種簡單有效的辦案方法值得推薦啊!
孔老二曰: 以德報怨, 何以報德? 以直報怨, 以德報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