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生命保證一定有嚴重弊端,本人親身經驗,前幾年忽然有一天警察上門來按電鈴要找我,我一開門就把我捉起來,我問為什麼呢?警察回說你本人於今天正式通緝,所以現在是12:20分我們正式緝捕你歸案,這是我們的文件還有你的通緝資料,我就被帶走回警局辦要移送法院的資料跟做筆錄,空檔時跟警察一起閒聊,問說你們怎麼知道我今天被通緝,而且還當天資料都準備好就馬上找到我,他說你被通緝的幾天前我們就有你的資料了,我們也知道你於今天到期,不早點帶你走賺績效,讓別人帶走就被別人賺到了,所以怎麼可能發布通緝以後會不知道還被人跑走還能夠用假證件潛逃出國,這一定有人計畫不讓他通緝資料外流被警方知道,讓他有時間安排逃往國外,然後在海關的時候再做點手腳疏通一些人員,反正又不用負重大責任,只要花點錢就能夠辦到,所以我是懷疑是高層的安排,可能關係到外交關係吧,自己猜測的.以上所言句句屬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