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hip1011 wrote:
很多人不太明瞭我想表...(恕刪)
正好相反, 都更沒好處, 鬼才幹!
建商怎不去都更一些偏遠地區, 要這種一賺就是幾億的地方?
其實都更的本意是鼓勵建商去進行老舊建築的更新..
基本用意是不錯的..
問題是: 建商不是開慈善團體, 沒很大的好處, 是不會幹的..
偏偏這種"有很大好處"的地方, 不是很怕賣不出去... 要是王家地那麼沒價值..
建商不會用盡辦法去搞定他們! 王家也不是那種缺錢缺到發荒的光景, 開個十億要玩個夠也沒啥不行!
就因為有沒王家這塊地, 上下差了兩億, 所以建商才會不擇手段跟市府串上去來硬的!
我再講一次, 集體主義絕不可凌駕個人基本權利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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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只有在不得已的公眾利益下, 才能針對百姓個人權利出手..包括人身自由及財產權..
戰爭期間, 政府的權力是很大的! 要徵兵就徵兵,要徵土地就徵土地...
問題是: 這些作為都要國會追認的, 否則可以事後算你政府的帳!
而且無論是徵兵或徵用物資,都還是公共利益的... 不是那種轉給建商去賺兩億五億的私利..
台北市政府的荒唐荒謬就在於此!
王家不管前面有沒表示不願意, 後面有沒表示不願意!? 有! 市府清楚得很!
那就該符合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精神, 暫緩拆遷等疑慮釐清(包括請大法官釋憲..)..
哪有先拆再說這種"依法行政"這鳥事?
就是郝大市長知道自己問題在哪, 所以現在做他該做的事: 暫緩其他都更..
否則拆房子的郝市長是依法行政, 那不拆的就是違法亂紀囉?
拜託.. 台北市政府違法亂紀, 跟中央對幹的紀錄多得很! 還差這一件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