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橘子人 wrote:
支持者改變支持很正常,
但是這和罷免扯不上關係,
這些選舉都是四年一期,
加上你說的兩年就一次選舉,
也就是說人們改變了想法,
可以在下次選舉用選票表達,
除非發生重大特殊情況,
嚴重危害人民的狀況,
人民無法等待任期結束,
才會選擇罷免一途吧!
現在我認為這狀況達成只要1/4門檻太低了,
這狀況因該要是超過半數都認為很嚴重才可能通過,
不存在什麼太難達成的問題,
我們投票率破70%,真有重大事件要提前罷免過50%絕對可以達成
目前25%真的是可以因為少數個人喜好就把人罷免了,
用個人喜好的理由要換人做因該要等下次選舉才對,
很多人說那麼難根本沒用,我個人是認為目前幾個大家討論的罷免案,幾乎都是憑個人喜好發動的,當然不容易過關,如果韓這次用的是2016前的標準,也是罷不成,也就是說罷免案通過靠個人喜好是絕對不能的,因為這會打臉原本的投票制度,為何很多民主國家根本沒有罷免制度就是這個原因,因為個人喜好必須等下次選舉,如果執政者有實際違法被揭露,或是決議嚴重損害民眾利益但無法馬上讓他下台時,這時候罷免才有意義,各位不用擔心門檻太高,韓光靠個人喜好就可以拿到40%罷免票,如果有嚴重違法事實那不用擔心,破60%都能達成,而不是現在的25%無法讓人信服的結果,如此的方式只會浪費社會資源,且破壞原本選舉制度的公信力
依你的邏輯所得到的結論, 真滴好棒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