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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用台灣主權,正名為中華台灣國 或 台灣國

BigMac4Diet worte:
就像獨版教科書繼明示...(恕刪)




還有人認為用腦補就可獨立!!
BigMac4Diet worte:
就像獨版教科書裡明示...(恕刪)

中國雖是戰爭的同盟國,卻不是舊金山和約的參與同盟國,無權參與會議,無權主張權利義務

舊金山和約,經過當時的中國(中華民國)承認接受,並依舊金山和約的母法規定,中國與日本簽訂中日和約

現在的中國,就是主張繼承了中華民國的中國大陸法統,才能進入聯合國

既然,中國接受繼承中國大陸法統,就需承接中華民國的舊金山和約史實,所以,舊金山和約是史實
ch22502000 worte:
台北、台中…主權合併...(恕刪)


樓主之前就跟你說過了,台灣或中華民國如何還要美國同意?
這話有任何政府官員說過嘛?或是任何公文有明文記載?
你幻想的也要合理些嘛

你拿出你下面這段話的理論基礎或是政府機關的公文支持你的論點吧~沒有的話
就.....都是你的幻想

「現在的身份証,是台灣住民自選總統及立委的政權發行的
不是藍營活在謊言的,已亡國舊體制的中華民國流亡政權發行的
流亡的舊中華民國政權不存在,是依失去大陸主權及台灣治權而確立」

哪個學術機構或是論述理論支持你啊~~
Dwing worte:
退一百步說,就算戰後...(恕刪)

中華民國,雖然曾有軍事佔領事實,卻已經被美國移轉治權給台灣統治當局了,難道你不知道嗎?
ch22502000 worte:
台北、台中…主權合併在台灣主權裡面,沒有獨立


你的主權獨立論怎麼又不見了?不拿出來說一說?

ch22502000 worte:
台灣主權歸屬於台灣住民,中華民國曾有軍事佔領事實,卻已經被美國移轉治權給台灣統治當局了,難道你不知道嗎?


現在 台灣統治當局 是 中華民國 沒錯啊!!
難道你不知道嗎?

ch22502000 worte:
中華民國曾有軍事佔領事實,卻已經被美國移轉治權給台灣統治當局了


我只知道美國把台灣移交給中華民國 > ch22502000 口口聲聲說的第一號命令

請問

美國移轉治權給台灣統治當局 ,是第幾號命令?有資料佐證?還是又是ch22502000 腦捕或 竄改歷史?

ch22502000 worte:
中華民國,雖然曾有軍事佔領事實,卻已經被美國移轉治權給台灣統治當局了,難道你不知道嗎?


我不知道啊!
麻煩貼一張 美軍第XX號命令 歷史資料 來提醒我!!

還有是哪個"台灣統治當局"?至少有個名稱吧!!

世上哪個"統治當局"沒有名稱 ?還是這個"統治當局"就叫"台灣統治當局"?

麻煩 拿你的護照,身分證出來讓大家開開眼界,什麼叫"台灣統治當局"國?
ch22502000 worte:
中國雖是戰爭的同盟國,卻不是舊金山和約的參與同盟國,無權參與會議,無權主張權利義務

舊金山和約,經過當時的中國(中華民國)承認接受,並依舊金山和約的母法規定,中國與日本簽訂中日和約.....(恕刪)


你不覺得自己的"理論"漏洞百出嗎?

既然"中國"無權參與"舊金山和約",且"無權主張權利義務",你的意思是另一個"無權主張權利義務"的國家叫蘇聯對不對?

而且下一段竟然又迸出了,根據"並依舊金山和約的母法規定...",你知不知道,中日和約比你的"母法""舊金山和約"還要早簽字生效?

另外日本簽約國對象並不是"同盟國",你最好弄清楚這兩者差多少,越扯漏洞越多。

這種文字洗腦台獨最可惡的是讓年輕人以為,法理台獨就是發現原來一切都是美麗誤會一場,解開誤會,台灣就無痛獨立了。為何不老實說,台獨很好啊,照以色列經驗,只要軍隊死個1/6,我們就有很高機會可以獨立成功。

第一次中東戰爭,以色列與阿拉伯聯軍人數約略相當,以色列軍人戰死約1/6,阿拉伯聯軍死了一半,以色列軍人用一命跟敵人換3命,光榮慘勝。今天對岸正規軍人數是台灣的13倍。給你參考一下。
Dwing worte:
又有新名詞 出現了!...(恕刪)

台灣關係法,美國所承認為的臺灣統治當局,這名詞不是亂發明,也不是竄改歷史!

還有 沒有國哪來的國籍?
答:本來,中日和約規定為中華民國籍,後來,日中建交宣佈廢止中日和約,變成無國籍了

台灣籍?
這本護照是臺灣統治當局的外交部發行的,不是已亡國的中華民國發行的
護照封面是中華民國 台灣,不是 中華民國 台灣區
但是,可用台灣籍入境美國
ch22502000 worte:
"東奧正名",是體育的奧會名稱正名,不是主權正名

請問,你搞不清楚體育或主權的不同嗎?



屁啦, 石蠟就石蠟, 扯這麼多.
ch22502000 worte:
台灣關係法,美國所承...(恕刪)

台灣關係法是寫給台灣人看的,

不信的話可以去看看美國在台協會
ch22502000 worte:
台灣關係法,美國所承...(恕刪)


樓主你又在用美國的法律來解釋台灣的政權~
拿明朝的劍展清朝的官啊

醒醒啊~~美國這法律不是這樣用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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