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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普悠瑪通聯紀錄完整曝光 司機員一路求援43分鐘


Sean Xie wrote:
空壓機壓力是提供煞車使用沒錯,但是列車設計有保護裝置,當壓力不足時,煞車會先鎖死,就是怕妳沒煞車還繼續開。

你說的應該是ATP開著的時候
整個故障一開始就是你說的現象
所以在某次重開的時候ATP跟著關掉才有動力
出事前的幾分鐘ATP是關著的
自然不會有你說的保護作用
當然.........就沒有煞車

s510720 wrote:
我想知道
列車有問題卻開到140?
調度室不知開到140?沒要求司機減速?
即使儀表壞掉,調度室沒要求司機減速
司機不會自己先減速?

調度可能也不知道車速
司機又忙於debug又要跟檢修員對話
檢查員還叫他探頭出去看燈號勒
你覺得他有時間注意這些嗎
前面有人提過東方航空401的經典事故
三個人都在檢查起落架燈號,忙著確認起落架是不是已經放下
都沒有注意到高度警示已經響起
等到注意的時候已經來不及了
這邊有三個人,普悠瑪只有一個人
你覺得他忙得過來嗎
宜蘭站檢修員上車搞不清楚故障狀況的時候就不該下車
應該隨車檢視狀況
讓司機可以專心開車
可能就不會有這個事故

xilats wrote:
他連情況都搞不清楚...(恕刪)


會不會不是情況不清楚
而是第一時間就做好劇本畫防火牆
就要讓司機一人扛!!
沒想到通聯記錄會曝光被打臉
那個美女檢察官也很快就放話了不是!?
司機身心疲憊還受傷的情況下還馬上推去訊問20小時
不是很奇怪?!

s510720 wrote:
我想知道

列車有問題卻開到140?

調度室不知開到140?沒要求司機減速?

即使儀表壞掉,調度室沒要求司機減速

司機不會自己先減速?

還是根本昏了?

難道煞車壞了?這樣還敢繼續開?


如果你在大直路上開著汽車,一下要通電話,一下要檢查車子,一下又要注意速度,一下又要排除故障,你問你自己,你能一心多用,且能隨時掌握住車子的速度嗎?


kof88524 wrote:
司機身心疲憊還受傷的情況下還馬上推去訊問20小時
不是很奇怪?!.(恕刪)


請參考拒絕偵訊

所以,偵訊是有獲得駕駛同意的

當然,酸民們還是可以拿出很多陰謀論的說法

-----------------------

總之,台鐵高層想推責>>這不是很正常的嗎?
除了現行犯,誰會做對自己不利的答辯?

換了你,你會嗎?會因此良心不安?

kof88524 wrote:
會不會不是情況不清楚
而是第一時間就做好劇本畫防火牆
就要讓司機一人扛!!

這是最大的可能
民進黨高層想在選前盡快讓事件落幕
那個檢察官應垓也是這樣的想法

傲笑憐 wrote:
請參考拒絕偵訊
所以,偵訊是有獲得駕駛同意的
當然,酸民們還是可以拿出很多陰謀論的說法

因為那個司機員很內疚
連律師都不想請
怎還會拒絕偵訊
這個好笑
出事當天司機員才剛做完手術就被檢察官推去地檢署偵訊時
醫師怎麼不出面建議等情緒與傷勢穩定後再接受偵訊?



從想開記者會到不出面?尤姓司機員的心情轉折
在羅東聖母醫院住院治療的普悠瑪尤姓司機員沈默多日後,今天突然打破沈默,主動開口要開記者會,有如震撼彈,吸引大批台灣與外國媒體,甚至民眾也聞風趕至,但尤姓司機員最後決定不出面。

對過程轉折,院方相關人員指出,尤姓司機員連日收到許多民眾送花、寫信、傳真等加油打氣,院方一一送到病房,今天還有同學送花加油,讓尤姓司機很感動。

今天上午9點許,他躺在病床上,精神相當好,突然主動向探視的院方人員說:「我有一些話想說,想開記者會,醫院可以不可以幫忙?」院方答應,可提供場地。

尤姓司機員說,他不想去別的地方,也不想有立委陪同召開,因為聖母醫院醫護人員照顧,他很感謝,想就在聖母醫院,至於時間部分,與律師商量後再決定。

律師稍後趕到,與尤姓司機討論,此時,醫師到病房評估,評估後建議尤姓司機,情緒與傷勢才稍穩定,如果此時面對大批媒體情緒會波動過大,建議不要。

尤姓司機考慮後,表示聽從醫師的建議,自己不出面,但因有些話想向外界說明,在商量後,今天中午決定,記者會改在下午開,自己不出面,但會由兒子或女兒與律師陪同說明。

xilats wrote:
出事當天司機員才剛做完手術就被檢察官推去地檢署偵訊時
醫師怎麼不出面建議等情緒與傷勢穩定後再接受偵訊?


個人覺得下結論可能快了點

是醫師有提出專業建議,但不被理會?
還是醫師認為當時可以接受偵訊,故沒提出建議?

沒有新聞追這個問題,誰也不知道答案

過客4112 wrote:
個人覺得下結論可能...(恕刪)


以常理判斷,是有一點離譜

偵訊的地方應該在醫院,

這樣才符合人道精神

過客4112 wrote:
個人覺得下結論可能快了點

是醫師有提出專業建議,但不被理會?
還是醫師認為當時可以接受偵訊,故沒提出建議?

過了這麼多天連開個記者會都不適合了
剛發生事故又剛接受手術當然更不適合接受20小時的夜間偵訊

所以我認為應垓這樣說
是醫師有提出專業建議,但不被檢察官接受?
還是醫師沒有提出專業建議?
或是現在有高層指示醫生去做「專業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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