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dbigman wrote:
如果是我,我會收件下來,然後開始查,在9月25日通知提案人,因為xxxx原因,需要補件,請補件,
補件後有個30天的法定審查期限。
如此,不管提案人何時補件,中選會都可以拖過11月24日再核定,
黃就就是怕這樣,才會在期限內多增加聯署書,以防萬一
就是不想進入補件流程.以錯過大選時間.
這也是中選會寧願被罵也硬不收件原因.
不收就有機會進入補簡件程序
黃知,中選會也知
Dwing wrote:
黃就就是怕這樣,才會在期限內多增加聯署書,以防萬一
就是不想進入補件流程.以錯過大選時間.(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