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iweng wrote:
這我沒意見,我的比喻本來就不準確..只是若大家把代價/風險/好處都量化到一個合理完整的數字後,再來做決擇或押賭而已..
而且還沒考慮最麻煩的地域差異..
又不是有沙漠沒人的地區..
這部分麻煩的是不可量化,台灣發生核事故的機率是多少??沒發生過的事還要硬給它設一個發生機率??
而且我已經說了,民眾理盲的程度超乎想像:大家不怕每年死五百個人,三十年下來死了一萬五千人及造成3500億損失的台中火力電廠,卻要怕從來沒死過人的核電廠???核四就算炸了,會死一萬五千人??
下面這段話不是我編的,是放在立法院網站上的:
林佳龍強調,台電地方協助金或回饋金並不代表可以用金錢來買汙染權,台中電廠所造成的PM2.5的增加全台年均值2.19微克/立方公尺,若參考Pope et al.(2002)研究的係數,台中電廠每年分別增加台灣全死因約500人,每年造成117億元的社會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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