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o5 wrote:
台北市議員王鴻薇指出,根據台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的資料顯示,只要有柯文哲露臉的影片,就被歸類為小額支出,金額控制在9萬6千元至9萬9千元,依法10萬元以下標案不需要公開招標,使王鴻薇質疑,「這等於是讓柯文哲想找誰就找誰,根本就是花錢買交情。」認為柯文哲濫用行政資源為年底選舉宣傳,違反行政中立。
王鴻薇也發現,107年下半年教育局、觀傳局、衛生局都有百萬以上的影片標案,將在年底選舉前推出,目前影片案子的總金額約567萬元。柯文哲雖然沒有參與這些影片,但北市府被質疑投入宣傳的經費過多,雖然透過網紅行銷市政效果顯著,花費卻是由民眾買單。
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44067?=fb
這新聞最好笑, 宣傳世大運每支影片成本不到10萬,活動宣傳本來就是正常的,每年都會編列預算
科P使用最少的成本發揮最大效益
你去看看其他政治人物的宣傳影片,一支影片沒有百萬根本不可能
時代已經變了,誰還在投放電視廣告,效益低又沒人看,現在看電視的根本一堆老人
只能說藍綠還在傳統選戰,跟不上時代

柯文哲市長與網紅合作案花費一覽表(世大運後)
一堆0元,檯面上哪位政治人物做的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