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3

談核電不要政治化,核廢料要怎樣處理?


kantinger wrote:
1972年倫敦公約...(恕刪)


防止傾倒廢物等物質污染海洋公約
反駁不了就惡意檢舉,真是一群垃圾農企粉!

Wow_Senior wrote:
防止傾倒廢物等物質...(恕刪)


但有禁放射性的嗎?
各號稱先進國家倒的挺HAPPY的對嗎?

kantinger wrote:
但有禁放射性的嗎?...(恕刪)


在那之前,公約生效之後就沒拋了.
你看不懂中文沒關係.
總之就是所有廢棄物都包含在內.包括你都不能海拋!

也就是說,之前老王要跳海,要是沒打算回來.那也是違反公約的.
反駁不了就惡意檢舉,真是一群垃圾農企粉!






核二廠二號機燃料池空間已滿



核二又要再轉了



怎麼辦呢?



奇怪,人呢?
核二廠 一號機 預計3/20並聯發電.
1972年倫敦公約負面列表的不能海拋列表不包括放射性
倫敦公約1996年議定書正面列表的才能海拋列表不包括放射性
對嗎?

談火力發電也不用政治化,空汙如何處理。認清我國因種種天然限制沒有完美的能源可解決電力需求,因此兩害相權取其輕這道理聽過嗎。

kantinger wrote:
1972年倫敦公約...(恕刪)


1972年倫敦公約就已經表列在黑名單了.
1996增設的白名單只有7大類物質是指疏浚泥沙、污水下水道污泥、漁產加工廢棄物、船舶或海洋設施、無機之地質材料及天然有機等無害物質.而且只能在限定的地點進行海拋.

問號哥.你很想要核廢料海拋喔!?
反駁不了就惡意檢舉,真是一群垃圾農企粉!
1972年倫敦公約沒有把放射性放在黑名單
所以一堆國家搞海拋放射廢棄物
如果有禁 po 出來看看不就能了嗎?

kantinger wrote:
1972年倫敦公約沒有把放射性放在黑名單
所以一堆國家搞海拋放射廢棄物
如果有禁 po 出來看看不就能了嗎?

所以對照您之前所說"倫敦公約1996年議定書再這之前連燒不用核電廠那能直接海拋的"

是認為1996年以後核廢料才不能海拋對嗎?

但實際生效時間卻是2006年對嗎?

所以是2006年以前都能海拋對嗎?

那原能會所稱的1983年對嗎?

如果您再回文也會因為不知道怎麼圓會繼續請我看1983年的內容對嗎?
  • 3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33)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