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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速的是司機,1拖32,為何司機家屬講話好像這場重大車禍跟司機無關呢?

yungsheng_us2001 wrote:
如果我們考慮日本的...(恕刪)

說的有理..但有誰會提出處罰自己的法律...
很多法案都是行政院提出的..立委也許可說是橡皮圖章..
一切都是當權者說的算..不然怎會常發生重大事件呢...
人民還是自己要有大智慧..每件事都要三思而後行....
免百日之憂.政府如無法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時.人民就要自求多福...

1.還是政府徵[隨車稽查員]義警.每車1人..來的有效..
如同飛機的保安官...隨時掌握司機的精神狀況...
過客4112 wrote:
領隊一日800, 工作14小時以上
這個已經遠低於最低薪資了

目前的勞基法或是其他制度,難道無法針對這種情況加以規範嗎??

旅遊業大多是 購物抽成的
吃小菜.喝小酒.打小牌.摸小手.騎小車....看看小電................................................視!
其實報導歸報導

但司機超速是肇事主因

也有證據

而因為是上班時段

所以雇主也有連帶責任

至於司機親屬就放棄繼承就好

就法來看是這樣

bcmpxij wrote:
我還以為你只對鴿子有意見呢!!
這些話從你這廢死派的人口中說出,格外諷剌...(恕刪)

本估哪天哪月支持過廢死了
台灣要搞成這樣每個人貼標籤
鼎 鑊 甘 如 飴 求 之 不 可 得

budinx wrote:
你都說他是 "直接犯罪行為人" 了,表示你有證據證明他犯了罪不是嗎? 既然有證據,那就應該知道肇事原因了。...(恕刪)

33人非自然死亡
還不夠過失致死?
鼎 鑊 甘 如 飴 求 之 不 可 得
Gugugu wrote:
本估哪天哪月支持過...(恕刪)

某些人選前不敢大聲表態支持廢死,選後呢?

你是不是上類的人?有沒有貼你標籤,對你有一定了解程度的人都知!!

還有別再私話給我,我沒跟你很熟,「同時將內容發給」不用
故意打勾,哈。
人生有時候就只是一杯咖啡的温度如何的問题。

bcmpxij wrote:
某些人選前不敢大聲表態支持廢死,選後呢?

你是不是上類的人?有沒有貼你標籤,對你有一定了解程度的人都知!!

還有別再私話給我,我沒跟你很熟,「同時將內容發給」不用
故意打勾,哈。...(恕刪)

有病

這是本咕之前批評廢死的主題文章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638&t=4403546
鼎 鑊 甘 如 飴 求 之 不 可 得
Gugugu wrote:
有病這是本咕之前批...(恕刪)

有病!
都說了跟你沒熟,還一直故意私信給我是怎樣?
在刷存在感嗎?
爛文章爛邏輯就別拿出來現寶!!
人生有時候就只是一杯咖啡的温度如何的問题。
平常時間,估計每15秒就有車輛經過此處。因為轉彎處是一山璧,晚上光線不是很好。

超速才是主因,交流道限速40公里/hour 。道路標誌是否設置妥善,也應該一併調查。

遊覽車大餅資料已經在解讀,交通部次長説等水落石出再決定是否讓兩位局長辭職。
如果今天司機沒死,開協調會的時候
他會坐在家屬那邊?還是周比蒼那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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