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nkk01 wrote:矯正不等於學習,學...(恕刪) 同性戀者也是異性戀者生的. 整個家庭,社會,文化無不是異性戀者的模型. 性取向真像你想的那麼容易學習影響改變,這世界早就沒同性戀者了.tnkk01 wrote:你怎麼不問問古希臘時代師徒男色之風怎麼來的。文化有沒有可能影響性向? 古希臘時代師徒行男色可不代表他們性取向是同性或就不娶妻生子.從文獻我們只知道當時的社會允許同性性行為,可沒有任何證據證明文化影響人的性取向.
前面已經有很多人發表了對這個議題的個人主觀看法剛剛我嘗試找一些有關同志領養的研究報告,希望看看專業團體對這個議題的分析與研究但是,我發現這些研究要應用在目前台灣的現況,似乎很多都有些困難原因在於目前這些研究的樣本性質,似乎在目前的台灣很多都不合法如小孩是人工受孕或是代理孕母所生: 這個在台灣即使是對異性戀家庭而言,都是不合法吧!以2014年澳洲ACHESS研究為例,下面是反同志領養者對該研究的評論同性家庭撫養的孩子表現更好?--論澳洲的最新研究我們先不管評論的論點,就以研究的樣本內容來看研究的兒童大部分是同性伴侶有計劃生育的--當中在女同性戀家庭的兒童有80%是透過人工受孕出生,男同性戀家庭的兒童也有82%透過代母生產。因此類似報告要應用在目前的台灣, 似乎便要開放代理孕母與非配偶的人工受孕才行另外,如果80%比例是正常的同志家庭兒童比例的話,那前面部分大大希望同志領養能減低孤兒的效果可能會很有限下面是我簡單整理 LGBT收養 中關於爭議部分的內容,希望大家對目前的相關研究有一個概念,我儘量以持平的態度簡述,如有人認為有偏頗某方之處,亦請提出指正1. 目前美國許多專業團體公開支持LGBT家庭的領養權,如美國心理學會,美國醫學協會等2. 美國心理學會、美國醫學協會、美國兒科學會、美國精神分析學會、美國精神醫學學會、國家社工協會等認為:「認為同性戀者是比較不適任的父母或認為他們的孩子的心理健康和適應力不如異性戀父母的小孩是沒有科學基礎的。」3. 2012年,Loren Marks研究過美國心理學會2005年所發表的支持同性家庭領養的報告中,用以支持同性家庭的59份研究報告,沒有一份使用大型及隨機的樣本,欠缺代表性(如3/4樣本數低於100),一半研究沒有設立異性戀家庭的比較組別,有三分一以單親家庭而非異性雙親家庭做比較組別4. 2010年Rosenfeld發表了首個使用了大型隨機樣本,控制了家長的教育程度、收入、種族、城鄉、小孩是否有身心障礙等人口學變項後,同性戀家庭和異性戀家庭小孩的留級率未達統計上顯著5. 2012年Allen et al.認為Rosenfeld研究,將領養(adopted child/foster child)及繼養(stepchild)兒童,以及在過去5年內曾經遷居的家庭剔除在樣本以外,只計算孩子與同性雙親其中一方有血緣關係的同性家庭。由於樣本數量太少,導致了難以測出統計學上顯著差異,做成統計學上的Type-II error, Allen et al.將原先被排除的樣本加入再分析,發現已婚異性雙親家庭的孩子比同性雙親家庭的孩子多35%正常發展(p<.01)6. Rosenfeld回應「穩定性」對孩子的發展是重要的,故研究同性家庭對孩子的影響時,有必要排除家庭生活中不穩定的因素,譬如在過去5年內曾經遷居的家庭,以及領養和繼養兒童的家庭。(所以他認為領養和繼養兒童是不穩定 = =" )7. Douglas Allen在2013年亦進行了另一個使用了大型隨機樣本的研究,同性家庭的孩子只有65%高中畢業;若再仔細區分男同性戀者及女同性戀者家庭對男孩及女孩的影響時,更發現那些在男同性戀者家庭的女孩的高中畢業率尤低,只有15%8. Allen的研究並沒有決定性的效果, 若要證明同性家庭會對孩子造成傷害,仍有待更多使用了大型隨機樣本的嚴謹研究支持。----------------------------------不過從一開頭澳洲支持同性收養的研究指出 社會的污名(stigma)與同性家庭孩子們表現較差的方面有關連這部分似乎相當程度證實了社會的認同度會影響被收養小孩的一般猜測與看法
Rillifane wrote:古希臘時代師徒行男色可不代表他們性取向是同性或就不娶妻生子. 這再講下去就真的純抬槓了。作雞的有沒有可能出現女同?怎麼不可能,說絕了點咬一咬牙時間就過去了,為了生活什麼都有可能。性取向是一回事,性行為是另一回事,能不能由性轉愛(性愛或友誼)又是另一個層次的事。「學習」就是部分同團所謂的「開發」,圈外人鐵齒說沒有,只是自己沒看到而已。
《一定要動修親屬與繼承法嗎?》轉載觀點唐鳳:與伴侶有民事契約 就是一個名份https://tw.news.yahoo.com/%E5%94%90%E9%B3%B3-%E8%88%87%E4%BC%B4%E4%BE%B6%E6%9C%89%E6%B0%91%E4%BA%8B%E5%A5%91%E7%B4%84-%E5%B0%B1%E6%98%AF-%E5%80%8B%E5%90%8D%E4%BB%BD-073552792.htmlYahoo新聞(中央社記者戴雅真台北16日電)先前透露有10多年伴侶的行政院政務委員唐鳳今天表示,她和伴侶有民事契約,她認為這就是一個名份。婚姻平權法案明天將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反同性婚姻團體守護幸福家庭行動聯盟也在臉書號召反同性婚姻群眾,明天身穿白衣到立法院大門口表達訴求。唐鳳下午與媒體茶敘時表示,她看過相關文宣,有的說明天是最黑暗的一天,有的說是最彩虹的一天。她個人的想法很簡單,她有一些價值,因為總統蔡英文也有這些價值,所以當初投票給蔡總統,而這些價值裡第一個就是性別平權,她的立場非常明確,迄今沒有改變。她表示,她不會干預立法院相關運作,尊重立法院排案與討論程序,希望明天盡可能平靜表達訴求,這也是正常討論的一部份。但她不算是利益關係人,且在行政院工作,沒辦法多說什麼。被問到是否希望可以有「名份」?唐鳳表示,她和伴侶本來就有由公證人見證的民事契約,這很麻煩,但是可以做得到的事情。她說,不管民法怎麼講,「把你覺得穩定的關係寫下來,請公證人公證,這就形成民事契約,這就是一個名份。」她認為這不是一個大問題,即使修法通過,她也不一定會去使用,因為她本來就有自己約定的一份契約。
Aienfeile wrote:身邊不少人光聽到男同性戀四個字就一副被強肛到翻過去了的樣子光聽到女同性戀四個字就一副剛跟兩個美女3P完的表情 就是異性戀的正常表現不是嗎?(男+男)←男/討厭是當然呀~同性相斥~(女+女)←男/嗯~就異性相吸昧-比較有好感囉
我不贊成公投決定就像通姦除罪要由公投決定嗎??浪費社會資源~至少要跟每一個人都有關的 才動用到公投吧以前的年代 單身家庭的小孩會被歧視現在呢?習以為常了所以多元成家的小孩 短時期內 鐵定也會被歧視但真的比待在孤兒院好多了我是很贊成同性戀家庭可以領養小孩畢竟是散播愛給孤兒呀
而同性戀者能否結婚這議題....真的要設身處地站在他們立場他們結婚是為了取得法律上的權益比如有一方過世後 另一半可繼承財產(聽說過這種故事...a照顧b大半輩子結果b過世後 是由b的家人--沒對b盡過一點照顧責任的人繼承財產這對a確實不公平..也很令人鼻酸)再者我真的不懂他們結不結婚 關我們什麼事就像新聞裡 祖孫戀的(男大女很多歲) 或什麼戀的..女大男小只要雙方都是人、沒有違背道德倫理(亂倫)為何要禁止他們得到幸福同性戀確實以前令人詬病(老實說我以前真的覺得很不正常)但後來慢慢知道...世界上真的有不正常性傾向的人不能因為我們性向正常 就剝奪不正常性傾向的人的幸福很殘忍 說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