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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拒站導護 申請勞工仲裁

就我所知真的是沒有這種校外、課外或者社區活動一律與我無關的老師,除非有個人特別狀況

出來導護跟維持秩序的老師不是只有幾個老面孔而已
交通導護是不是老師的「義務」,我沒意見,
我也沒興趣去討論寒暑假如何、加班費如何;
但認為「是」老師的義務者,
請先解決138樓提出來的問題:
不是專業的交通指揮者,指揮出了問題,怎麼辦?
在校內的學生因沒老師看顧而出了事,誰要負責?
這個才是最重要的問題!

如果老闆要你一面顧產線又得接待賓客,
只要有一邊出問題就都是你的責任,
有人會服氣?
歐洲的小學生放學由家長自己接回去,老師的責任只在學校範圍內,不包括馬路上

另外,歐洲教師的薪水不高,和一般勞工差不多(例如法國教師薪資就和基本工資差不多)
無聊MIS wrote:
中國時報【林志成╱台...(恕刪)

所以小學開始就要請教官了
因為教官的職責是維護學校師生安危

不過最近很夯把教官踢出校園

那換警察入住好了

另外請大家連署,教師寒暑假薪資依上班天數給薪
不過這一定不行
因為他們不是勞工

我是法官第一句話就結案了,教師不受勞基法管,
不然教師你們退休也不要想領爽到爆的公保

housan wrote:
交通導護是不是老師...(恕刪)


我也這麼認為
樓上一堆東拉西扯就是不願意面對於法無據的問題
只會說那是你的義務你已經很爽了之類的根本毫無說服力

訂個明確的法律
讓老師的權利義務都更清楚,也可以都有所依憑會很難嗎?
如果老師要的是除教學外啥都不要幹而社會希望他啥都要做
那麼這就牽涉到勞動條件的改變
這是需要協商的
就讓他進入協商程序吧
各位不爽老師的部分也可以整理給立委政府單位讓他們去和教師談呀

這是勞方本來就該有的權利

台灣人很好笑
當自己是勞方時成天罵慣老闆沒良心
但是一旦自覺是頭家時
那個慣老闆黑心嘴臉恐怕比自己老闆還惡劣






oviraptor wrote:
樓上一堆東拉西扯就是不願意面對於法無據的問題
只會說那是你的義務你已經很爽了之類的根本毫無說服力


於法無據還是小事
出事要背法律責任才恐怖

法官可不會因為網友認為如何如何而改變判決
前面明明就一個很明顯的判例
去導護 教室裡出狀況也要負法律責任

請問這種問題是因為老師過太爽或是讓老師不爽就能解決的?
oviraptor wrote:
台灣人很好笑
當自己是勞方時成天罵慣老闆沒良心
但是一旦自覺是頭家時
那個慣老闆黑心嘴臉恐怕比自己老闆還惡劣...(恕刪)



中肯

+10000000000

-----------------------------------

依照經驗

通常這種撕破臉的攤牌

往往是一方軟土深掘的結果

oviraptor wrote:
訂個明確的法律
讓老師的權利義務都更清楚,...(恕刪)


贊成.

也讓以後想要擔任教職的社會新鮮人, 可以自己事先評估, 不要入錯行.

權力與義務, 也清楚. 社會各行各業互相尊重, 有助於和諧,
老師待遇優於一般公務員(不包括軍警消),若要以法律清楚界定老師工作權利及義務範圍,要有心理準備,不會只檢討老師想要的部分,相對原本福利較優部分也會一併調整

上下學交通導護部分,若老師擔慮發生事故需負擔法律責任而不願導護,那學校有什麼立場招募志工及家長,並讓志工及家長導護,而且是無償的?

tecowang8 wrote:
假日跟下班後不接家長電話是應該的!!! ( 除非你也喜歡接到老闆的電話 )
額外辦輔導學生的事,要算加班費......更加應該!!!
ps: 支持老師寒暑假回學校
但是如果大家覺得假日跟下班後老師應該接家長電話
那我就支持他們應該也要有寒暑假~


那假如一天有八堂課,有些一天只教一、二堂課,那其餘的6、7堂沒上課的...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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