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ddy6313 wrote:
---->這真是庶民的悲哀!!!...(恕刪)
我當初剛看到那句話的時候,反應也和你差不多,完全不能接受,但是數年後,我發現她說得很對。
我還沒有看過任何一個當事人認為自己不代表正義,因為每個人都有私心。
說真的,你引的那些例子,都不是什麼好例子。
1. 勤勤懇懇服務公司多年的你,突然有一天被老板解雇;原本縱橫商界且身家不菲的你,因為合作夥伴的背叛而傾家蕩產;花了畢生積蓄買了一套二手房的你,發現原房主竟然偽造證件、重復倒賣;一對新人宴請親朋好友,結果因為衛生不過關,造成客人食物中毒,甚至病危……
這些都有法律管,但是如果你沒有任何證據,誰能相信你?
人生不是連續劇,除了當事人,沒有人能夠知道真相,而當事人很少說實話,往往只會替自己說好話。
相信一個沒有證據的人,會不會反而誣陷好人?
2. 福田被警方抓獲後,對犯罪行為供認不諱。但是,根據日本法律,日本人20歲才算成年,18歲的犯罪嫌疑人福田只適用於《少年法》,最高只能判無期徒刑。《少年法》還規定,如果少年獲判無期徒刑的話,僅需服刑七年就能假釋出獄。關於如何處置這個泯滅人性的兇手,當時有兩種截然相反的立場:辯護律師團要求慎用死刑判決,而包括被害者家屬本村洋在內的社會輿論,卻強烈要求對兇手判處死刑。
這個問題在於社會不支持處死少年犯,因為小屁孩時不懂事,長大改過自新的人很多,所以未成年犯罪才會有不同刑罰。
你支持處死少年犯? 處死一個心智不成熟的小孩,就是正義?
18歲的重犯應該死'17歲的重犯呢? 12歲呢? 這條線,應該畫在哪裡才是正義?
美國很流行把小孩當作大人判刑,常常看到12~3歲的小孩因為被大人慫恿殺人而被判無期徒刑,在槍枝氾濫的地方很多小孩根本不懂開槍殺人到底是怎麼一回事。看這些孩子在監獄裡過一輩子,就是你想要的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