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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飛帆:槍決鄭捷能獲正義嗎?

刪~~~~~ 有問題~~~~~~~~~

luxor_w wrote:
歐美執法跟司法不同,這種重大刑犯,人家警察就直接圍捕掃射成蜂窩。

根本就不會浪費司法


直接射殺,怎麼知道有沒有共犯、幫助犯

在幫忙他們逍遙法外嗎?

kuniaki wrote:
我也認真的想了一下,...(恕刪)


真是聰明絕頂的方案,那請問一下窮人家的殺人犯該如何處理?

破費阿 wrote:
噗...都還來不及打...(恕刪)


我支持廢死,但沒說不需要刑罰,巳提出終身勞改了

所以土城罪犯不用放出來,謝謝。

sonynx70 wrote:
仔細的想一想,我們要...(恕刪)


那請問有沒有因為沒有死刑而去殺更多人的人?
sonynx70 wrote:
我支持廢死,但沒說不需要刑罰,巳提出終身勞改了...(恕刪)


還終身勞改勒,妳明明知道現在的台灣不可能有勞改跟鞭刑,難道為了達成廢除死刑的目標

甚麼話都可以講出來嗎?

唯一可以認同廢死的一個論點就是人權,基於對生命的基本尊重,但我想台灣還沒有進步到那種程度...
LS65 wrote:
那請問有沒有因為沒有...(恕刪)


當然有,不過那個關鍵在於,廢死後的管理方案不夠具有威嚇力

1.不要讓罪犯有任何機會,再去傷害別人。
2.罪犯的存在,不能造成社會的經濟負擔。
3.罪犯必須要有悔過的機會,並為自己的罪付出代價。
4.刑罰必須要有嚇阻潛在犯罪者的目的。

如果廢死後,犯罪率明顯上昇,那明顯沒達到第四點原則

廢死後的管理方案需要檢討。

to 千年之夢

勞改只是我方便陳述的用詞,不需要在上面打轉,如果會誤會,那我可以改詞。

反正我指的是終身國家建工隊,應該不會說建築工人沒有人權吧。

而且我也不是那種支持人權無限上綱的人,我支持的是有效,平衡,真正能解決問題的方案。

不會一面倒向太過理想性的廢死論點。

對我來說,我們應該是找到一個

廢死 + 有效降低犯罪率 + 不會造成經濟負擔 的最佳方案

是覺得與其在那邊死刑 vs 廢死,倒不如一起找這個最佳解。

不過,我絕對支持犯下殺人案的罪犯,永遠不得再回到正常的社會,

再怎麼表現良好,也只能回到類似次級市民集中管理的城市。

這個身份,將永遠提醒犯罪人自己曾犯下的過錯…

希望他往後的餘生,為贖罪與有益他人而活。
其實刑罰設立的目的本來就不是為了所謂的正義(正義的伸張只是附屬卻被標榜的價值)

只是在衡量罪刑的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

就像"出來混本來就是要還的"一樣

混小罰小 混大槍斃

輕到罰錢 重到處死

死刑只是其中最重的處置

殺人償命,欠債還錢才是罪刑法定的本質

亂扯甚麼正義根本就是偷換概念轉移焦點

廢死或人權主義者在罪刑法定的論述上站不住腳

只好另闢蹊蹺想幫死刑犯開脫的說詞

所以也可以反問廢死團體:不處以死刑,如何(或哪種處罰)才能伸張正義?

如果世間任何一種處罰都無法伸張對極惡者的正義

那正義在這個議題裡面只是個偽命題

sonynx70 wrote:
反正我指的是終身國家建工隊,應該不會說建築工人沒有人權吧。
...(恕刪)


勞改說詞又變成終身國家建工隊?不好意思台灣目前為止沒有這種制度,所以你說的是空話


sonynx70 wrote:
不過,我絕對支持犯下殺人案的罪犯,永遠不得再回到正常的社會,
再怎麼表現良好,也只能回到類似次級市民集中管理的城市。
這個身份,將永遠提醒犯罪人自己曾犯下的過錯…
希望他往後的餘生,為贖罪與有益他人而活。




先進如瑞士等國也只有終身無期徒刑

在過100年看看文明會不會發展出這種制度啦

sonynx70 wrote:
當然有,不過那個關鍵在於,廢死後的管理方案不夠具有威嚇力
1.不要讓罪犯有任何機會,再去傷害別人。
2.罪犯的存在,不能造成社會的經濟負擔。
3.罪犯必須要有悔過的機會,並為自己的罪付出代價。
4.刑罰必須要有嚇阻潛在犯罪者的目的。
如果廢死後,犯罪率明顯上昇,那明顯沒達到第四點原則
廢死後的管理方案需要檢討。
to 千年之夢
勞改只是我方便陳述的用詞,不需要在上面打轉,如果會誤會,那我可以改詞。
反正我指的是終身國家建工隊,應該不會說建築工人沒有人權吧。
而且我也不是那種支持人權無限上綱的人,我支持的是有效,平衡,真正能解決問題的方案。
不會一面倒向太過理想性的廢死論點。
對我來說,我們應該是找到一個
廢死 + 有效降低犯罪率 + 不會造成經濟負擔 的最佳方案
是覺得與其在那邊死刑 vs 廢死,倒不如一起找這個最佳解。
不過,我絕對支持犯下殺人案的罪犯,永遠不得再回到正常的社會,
再怎麼表現良好,也只能回到類似次級市民集中管理的城市。
這個身份,將永遠提醒犯罪人自己曾犯下的過錯…
希望他往後的餘生,為贖罪與有益他人而活。


其實您想的做法中國古代就這麼幹了,秦朝拉罪犯修長城,漢朝拉去打匈奴的軍隊就是罪犯組成的,宋朝
也不用什麼電子腳鐐,直接臉上刺字再充軍,一看就是罪犯多麼科學,都是你想的最佳方案...
而您準備用復古的做法挑戰台灣的義和團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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