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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案法官也只能這樣判

miamivice wrote:
根據"你的"推斷及簡...(恕刪)


閣下的推論和那個法官一樣是不食人間煙火,早上的操練和下午可以無關?

現在說的是一個人橫隔肌溶解死了,這麼嚴重問題都有醫生判斷是幾天結果

早上有沒有虐兵,答案是有! 沒有虐兵的話 法院不會判一個虐兵刑期在那

那個法官的說法是說連續幾天操練都和洪的死因無關,這就是不食人間煙火

請你說說看為什麼軍隊必須要立一個紅旗警戒的規矩?為什麼要立標準操練?

這些沒有科學根據嗎?法在前,不遵守 被控虐兵致死被判無期徒刑 那是活該

這些事情都有科學根據 法官卻駁回了另外找醫師作證 只聽一個法醫證言

人的身體不會無緣無故被操到爆下午又好了 更不會無緣無故發燒成那個樣子

嘿 等著看吧 這種判決到上訴會不會被加重刑期還說不準勒

L.A.1113 wrote:
這件案子就是一個非常...(恕刪)


那只是你個人的看法,不予置評

L.A.1113 wrote:
這件案子就是一個非常標準的虐兵案 如果不是存心虐兵何必甘冒違法 把人送進禁閉室

心照不宣 如果不是存心虐兵何必急送文件 何必讓文件不齊狀況下送去禁閉 何謂教訓?

要虐兵不代表要殺他 但是虐兵虐到死就是要面對最高無期徒刑 這案子就是這種重刑

今天人死了,面對司法面對軍法全都變虌三? 軍官和士兵會承認一個無期徒刑的刑期嗎?

今天台灣是沒有妨礙司法公正罪 不然的話那些涉嫌串供的軍官是不是又要多一條罪名


某些鄉民真是可笑 這種下三爛的軍官 還值得為他們在那辯解 還要笑罵被操死的人

今天洪不是被打死 是被操死 操到他的體能極限身體受不了 受不住 就這樣活活弄死了

那些罵他的人自己捏著良心吧...(恕刪)




一堆人有志一同的冒著被爆料.申訴.到後來被法辦的"風險"去"虐兵"??

就算當初在營區的義務役.現在也退伍了吧???
這批人當真如此惡質.(但是不按規定是真的差勁)難道沒有一位像你如此正義的人挺身而出嗎??但有嗎??
當人家腦水腫喔!?!?
都啥年代了.誰能一手遮天??

在我來看.就是一個巴掌拍不響.至於誰責任大.看證據力到哪裡!!!
L66018 wrote:
一堆人有志一同的冒著被爆料.申訴.到後來被法辦的"風險"去"虐兵"??(恕刪)


你說的風險在當事人眼裡好像不太存在...((洪仲丘7月3日死亡,范士官長7月7日PO臉書玩重機...))

法辦的結果,如果不是洪慈庸找出一堆的疑點與謬處,不會走到這一步.

法辦的結果,我更相信不會是這批人有預見的!甚至,最後也僅是輕判,不是嗎?





全國人民 -1


Vancomycin1964 wrote:
我想全國人民應該無法...(恕刪)
一個快退伍的人,長官還硬要加速關他禁閉,真的不多見...在軍中長官要關你,那些程序都是小問題。監視器也看到了,關禁閉的都做一樣操練,有人故意去毆打、刁難洪嗎?沒有吧!一切只是意外,軍中真要"弄死"你,還會挑在有監視器的地方?這些名嘴講的好像知道超多內幕,醫院也要弄死他一樣,名嘴應該出來作證,看他敢不敢~因為鄉民的「正義」,這些被告連律師都找不太到...所謂的正義就是硬要扣上「殺人罪」在這些人頭上,這又情何以堪?鄉民爽了,這些人可要背著罪名一輩子。雖說死者為大,也不必塑造死者為完人的形象,事出必有因...人生就是這樣,一切就那麼剛好,悲劇就發生,沒人願意看到這樣結果~
雖然我也覺得判的太輕,但沒辦法,就算比六個月多,也不至於多到太誇張(關到老、關到死'關到叫不敢)

1.太慢蒐證+證據不完整(請參考曹先生的名言)
2.相關人等,早已(互相討論)

雖然可以用因果關係來推論,重要的是...不是每個人進去禁閉室都會死亡
也就是說,縱使這一連串行為都是故意,被告律師可以直接表明....我的本意只是要他被關or 嚇嚇他...etc.
再者是公文的部分,公文決不是一人簽名就算數,內容也不會在上面提(務必操死他)等字眼

而戒護士麻~~去年說過,就自己LP捏著,扛了吧!!算你衰小
事情絕對是可大不可小,因為人在你的地盤黑掉,這是整件事情的事實



未來,如果要再聲援,必定抽空參加,國軍的爛梨子不可能全部消失
但審判方面,就別太期待會判的多重
因為把所有事件分割來看,並沒有不符合邏輯,頂多就是不符合期待
實在是可惜台灣沒有妨礙司法公正罪...

要不然也不會有一大狗票人整天在網路和電視上唱天書掰童話也沒事.

替人羅織罪名還自以為正義? 好了不起啊...
的確問題都有兩面
大家都得思考一下才是
一審完
還有二審,二審完,這案子還有三審嗎?
有沒有專家可以開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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