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wu0531 wrote:
體檢報告半天出來算啥...(恕刪)
問題你講的是民國幾年的事?
就算也是今年的事,而且你講的後補資料先斬後奏....也代表整個跑流程的程序不合法,沒想到你還講的沾沾自喜
真要講....我爸那個年代,根本不用體檢,直接把你送禁閉,今天宣佈等一下就要去

han172189 wrote:
起訴書的內容:劉員明知依「國軍資訊安全獎懲基準規定」(已於102年5月22日停止適用,同日訂定發布「國軍資通安全獎懲規定」),士官應核予申誡乙次至二次處分、士兵應施以禁閉1至7日處分,惟於晚點名後,仍要求該連張姓人事上士查閱懲罰規定,並以電話查詢以往作法,經張員電話詢問旅部資訊官趙中尉循例答稱「義務役士官與士兵應為相同之禁閉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