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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家就是你家???又是一窩蜂???爭公理???


_Alumi wrote:
其實我覺得整件事情我...(恕刪)


這件事最邪惡的一方是--政府...

不是王家或建商, 建商若沒涉及官商勾結或行賄,那大家也只能說說他們很會鑽而已...
王家? 不錯, 他們絕對不是普通人家, 否則早就乖乖繳械了...
問題是, 若非如此, 我們怎知道政府的公權力可以可惡,恐怖到這種程度..

連來歷不簡單的王家都能這樣霸王硬上弓, 那我們這群升斗百姓, 完全不可能跟政府或
建商對抗的人, 遇到這種事該怎辦? 認帳或像大埔阿嬷一樣自殺明志?

今天幫王家這邊說話, 是為了拿好處嗎? 不是..
是跟王家有利益糾葛嗎? 也不是, 王家拿到五億也不會分我, 我不必有所期待...

是教訓那個有怠職或官商勾結嫌疑的政府, 不要結合建商欺負善良百姓...
王家不見得善良, 甚至可能有意獅子開口, 但這很重要嗎?
其實老百姓要感謝王家, 沒有他們, 事情鬧大不起來, 除非你去自殺...
這件事是件"互利"的事, 也許王家可以房子蓋回來,也許王家可以拿到高額補償..

對我們老百姓而言, 最重要的是警告我們那偉大的政府! 不要亂搞!!!

官商勾結是要付出代價的, 包括你郝大市長的總統路!!!!

沒有王家直接當第一線甚至當苦主(祖厝都拆了, 覺得不怎樣的人大概習慣被拆房子搬家的..)..
未來事情就可能輪到你身上!










bar0402 wrote:
警告我們那偉大的政府! 不要亂搞!!!

bar0402 wrote:
官商勾結是要付出代價的

mingfang wrote:
代表涉世未深,


蛤~ 啥~~~ 教訓政府警告政府,從此不再有官商勾結 蛤~ ..收訊不好,我聽不清楚.....

你剛剛說啥....誰涉世未深 ....我聽不清楚.....
Peace, love and Pinstripes.
bar0402 wrote:
哈! 這就是惡法...(恕刪)


好笑!!真好笑!!
請問王家沒簽同意書沒錯,可是在都更案通過前有黑紙白字書面表明反對都更案嗎

我前面舉的那個博愛都更案可以去查查,
那邊的地價比王家那塊地值錢,為何可以逃過都更....
是建商下手不夠狠還是建商良心發現,
都不是,是住戶懂得自己維護自己的權利,懂得一開始就發聲....

說難聽一點,自己一開始不當一回事,等看事情不對了才開始說官商勾結圖利財團
怪東怪西就是沒怪自己一開始沒提書面反對意見沒去協調會表明反對立場
建商不對馬上拍得很高興,自己對建商大小聲人家拍照馬上就動粗搶東西...
標準的人前一個樣人後一個樣...

我很誠實的說明,我是因為這篇報導才開始上一些機關跟網路找資料看過後
才忍不住想吐槽,不然針對這件事之前我只發言過一次而已....

我是建議對這件事有問題的自己去行政機關找找資料看一下前因後果再來說有的沒的....
_Alumi wrote:
之前有個很經典的回覆

"兩三年後,那些被警察拖走的人依舊在社會底層租屋打拼
而那家人開心入住豪宅"

為了別人的財產流血流淚 他們也不曾說過一句謝謝


哈~ 推一下
01也不少衝突升高後, 事主進入密室協商然後不見蛋的案例.

事情不能看二面,
就以王家這個案例來說,若北市府先前不依現行法令強制都更,
會不會產生公務員未依法行政而國賠的問題??

大家都是輸家,
該討論的不是誰混蛋,誰沒了升官路,誰鑽了什麼法律洞,
而是未來是不是有更完整的程序正義來引導事主作及時而正確的選擇.

有甚好吵的

我覺得把王家劃入都更沒甚不合理
他們連棟中間有一塊地是公有地
整個劃入範圍是比較方正
缺他們那一塊要蓋等於那一塊公有地就沒用了
而且也有給他們相對應的房子
又不是把你地搶來但沒給你補助

wihan wrote:
大家都是輸家,


王家會是最大贏家

現在局面都倒向他們那邊

果然,以後要都更大家一定要不妥協

當個釘子戶這樣才能撈更多
很多人不太明瞭我想表達的意思,我所反感的不是針對誰,
而是此例一開,後患無窮,以後每件都更計畫都引用這種方式解決,
都不用玩了,因為法律對某些人來說只是參考用的...
協調會不去表達意見,也不以書面通知反對立場,
等都更案審過了才在說圖利財團圖利建商....

今天一個都更案卡在剛好條件又有個都更蟑螂開價10億元,你買不買,
不買就算其他99.99%的人同意都沒用強制執行又被人臭罵官商勾結圖利財團的名聲...
為何都更會有幾%幾%的限制在,是沒事訂出來的嗎?

跟許久以前罷工潮一樣,很多老闆都在那時期順勢把工廠收掉拍拍屁股走人
根本不陪著玩,丟下一堆失業勞工.很多人都只是被人當槍使,真正得利的還是很少數的人,
更可悲的是很多人被人當槍使都不知道..
ghip1011 wrote:
好笑!!真好笑!!請...(恕刪)

ghip1011 wrote:
很多人不太明瞭我想表...(恕刪)



說法是惡法,說政府霸道...

那請問,王家到底有做了什麼?

喂喂喂!他們家的人都在台灣耶,不是什麼人都在國外10年不回家的耶!
如果真的聯絡不到人,那真的市政府罪該萬死,但寄了3次公聽會通知,就有一個他們當中一位兄弟,應該是沒講好去給他簽收,這樣還在法庭上硬要掰不知道所以沒提出反對意見?一整個就是不合常理,就是讓人感覺到不單純,現在利用向來不求甚解的民粹,將自己該負的責任,全推到別人身上???

就好像警察抓交通違規,抓勤一點嚴一點就說政府搶錢?明明違規是事實,媒體就抓著爛百姓問到想要的“搶錢”一詞,狼狽為奸的來大作文章,把自己違規的錯,變成是政府在搶人民的錢?這不是缺德是什麼?
管妹...是誰啊?
雖然這事是政府~建商~王家~其他已同意都更的30多戶住戶四輸
但說真的王家從一開始不參與才是最大的問題要知法律不會保護讓自己權利睡著的人
等到發現問題大了到後來裝弱勢
再到昨天搶人家的蒐證器材的囂張態度
他們真的其心可議~雖然一堆學生相挺
但學生熱情有餘
但真能明辯誰是誰非的有幾人
充其量不過當了有心人的馬前卒
被人利用了他們的熱情如此而已
王家可憐嗎值得同情嗎
至少從不重視自己權利放棄自己權利
等發現事情大條再裝弱勢博同情
等到有人相挺又露出搶人搜證器材還嗆現場駐守的人是小咖的態度
真的感覺他們沒有任何值得同情的原因

remo2919 wrote:
說法是惡法,說政府霸...(恕刪)


這些都是"官方說法", 事實如何? 你知道嗎?
這不是法院傳票拘票耶.. 我不理可以的...
我的權利在我身上, 想要就來求我, 談到我爽再說...

所以日本可以把高速公路蓋在人家樓上, 不然勒?
不行就是不行... 你有本事讓我簽名再說..
我避不見面, 我獅子大開口, 我爽行不行?

某恐龍妹, 開價十億一晚, 嫌貴可以不要, 你就說你真不識好歹..
你這種貨色十萬就夠買十個! 就硬推上了, 可以嗎?

王家未必是好人我可以認可..

但最重要的事實是: 無論王家怎玩弄手段, 囂張無恥...(這些都是建商一面之辭而已..)
建商就是拿不出王家願意都更的證明! 這就夠了!
我故意操作又怎樣?

現在講什麼王家好處, 到底現在王家拿到什麼?
市府承諾給他們什麼? 建商願意給他們什麼?
現在看得到的就是值七千萬的玩意而已, 還讓老家被拆..
白癡或這些打手人物才認為王家現在賺到!

若王家拿到個兩億甚至五億, 你們再來說嘴不遲..
沒拿到, 就是惡劣的抹黑誅心之論而已!

真正得了便宜又賣乖的市府或建商打手而已!!!
抹黑王家就可以逃得了公評? 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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