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vish wrote:李筱峰這親綠文人跟某些人又在不懂裝懂了。首先九二共識並不是在香港會談達成的,所以馬英九沒講錯,香港會談本來就沒共識。所以拿香港會談沒共識來推論沒有九二共識根本是大錯特錯,這種可笑把戲大概只能用來騙小學生,不過就有人樂此不疲自甘墮落的去騙人跟被騙 寫得真是好文,解說清楚。這些不懂狀況,也不想搞清楚狀況的人就這程度........沒辦法。
29x5x5x2 wrote:因為國共戰爭,導致兩...(恕刪) 一對情侶吵架後在媒人婆提親之前 二人宣稱只有一個愛人在媒人婆提親之中 二人宣稱只有一個愛人在媒人婆提親之後 二人宣稱只有一個愛人經雙方再一次經公開儀式,達成的共識,不能稱共識,不然稱什麼?你的說法才是國際大笑話
樓主有病嗎 一直在那邊鬼打牆!!!!大家都說了幾百遍了~~根據基維百科九二共識就挑重點寫好了1992年11月3日台灣海基會提出的表達方式為:「雙方雖均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但對於一個中國的涵義,認知各有不同</font>」[5],大陸海協會在11月16日回函中提出表述方案為:「海峽兩岸都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努力謀求國家統一。但在海峽兩岸事務性商談中,不涉及一個中國的政治涵義」[6]。12月3日,海基會對海協會的復函表示歡迎,並強調「我方始終認為:兩岸事務性之商談,應與政治性之議題無關,且兩岸對『一個中國』之涵義,認知顯有不同。我方為謀求問題之解決,建議以口頭各自說明。至於口頭說明之具體內容,我方已於十一月三日發布之新聞稿中明白表示,將根據『國家統一綱領』及國家統一委員會本年八月一日對於『一個中國』涵義所作決議加以表達。」[7][8]。自此,海基會認為雙方已同意由兩會可各自採用口頭方式表述一個中國原則[9][10]九二共識這個名詞在談判後沒有馬上出現[13]。因為它只是經由兩個官方授權的非官方組織(海基會與海協會)口頭協商形成的不成文共識,沒有簽署正式文件,雙方認知與表述也不完全相同。雙方曾各使用「一九九二年兩會共識」[14]、「1992年11月兩會共識」[12][12][15]等名稱來描述這一共識。對於「兩岸事務性商談應與政治性議題無關」的雙方共同交集,當時海基會會長辜振甫曾稱此為九二諒解(1992 Understanding),包括邱進益、陳明通與薄瑞光都有類似見解。[16][17]所以 當兩岸會談結果 雖然沒有訴諸文字約定但是雙方都同意的項目 稱之為共識妳能否認這當年雙方同意的項目嗎?1. 一個中國原則2.兩岸事務性之商談,應與政治性之議題無關3.在上述原則下 雙方進行交流 互惠交流等這幾點 有哪點是92年當年沒有達成同意的意向~~並各自回函~~稱之為共識~~這些有哪一點是你否認的共識!!!!如果沒有這些共識為基礎 互信互惠 雙方一開始就不交流~~也不會有往後將近 30年的往來~~今天是誰在違反這些共識~~一個中國的原則 ~~是誰在那邊用力喊一邊一國??到底是一個兩個?兩岸事務性商談 不應涉及政治性議題~~ 是誰在那邊炒作民粹拼命製造政治議題 干擾交流?一個政府已經公然違反當初的兩會的回函了~~毫無信用可言~~然後你跟我說這些當初的都是空的 騙了大家30年~~ 睜眼說瞎話嗎?妳否認這些共識的存在 但不代表它不存在~~這些共識 從來沒有包含 一中各表等等的政治議題 也沒有包含統一等等議題有的緊緊只是 大家都同意 中國只有一個 及 雙方交流不涉及政治議題~~從原本老死不相往來到相互合作~~這兩項大家都同意~~今天妳要否認 哪要否認 哪點共識???是一個中國原則嗎? 這可是世界各國公認的喔!!! 更別說當年雙方來函同意這件事情!!還是你要否認 兩岸協商 不應涉及政治議題!!!還是你對於兩岸商貿往來 應該要否認中斷交流!!!簡單來說 就是 擱置爭議~~進行交流這是當初最基本最基本的共識!!!!!互信互惠的基礎!!!
ginbin01 wrote:一對情侶吵架後在媒人婆提親之前 二人宣稱只有一個愛人在媒人婆提親之中 二人宣稱只有一個愛人在媒人婆提親之後 二人宣稱只有一個愛人 一對情侶吵架後,提刀互砍,其中一個逃入我家那個人宣稱有幾個愛人,關我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