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jinla_001 wrote:
那法律上這到底算是私人的事
還是清大與聯電之間的事?
賭博 即便是口頭
也不是商業行為
當然不能當作是聯電的事情
所以才說 如果曹董因此要求聯電捐款
可能會有背信之虞
fujinla_001 wrote:
純粹想請教
還是清大與聯電之間的事?
自己口頭然後賭輸,如果動的是聯電公款,股東可以告?
然後公然開賭不用罰嗎?
涼亭下象棋賭博的阿伯表示不服
fujinla_001 wrote:
純粹想請教如果曹在聯...(恕刪)
dgame wrote:先了解一下過程:
沒甚麼不服的
法院相...(恕刪)
dgame wrote:
不能 口頭契約也要有"契約"的樣式,期限 跟範圍...不是所有口頭約定都可以當作口頭契約的
dgame wrote:
實務上一定會有債務的範圍界定 不可能沒有的~
舉例來說 有議員不是要賭雞排
他如果沒說雞排的份數
也沒說雞排發放的地點(範圍),時間
難道 他就要"無限制" "無差別" 的發放雞排嗎?
即便是這樣
也要兩人都"同意"這樣的賭局
沈老已逝 你要他怎麼作證 他同意了這樣的賭局?
看報導? 甚至你要去找那個記者來查證都已經不可能了~
所以 這件事情 基本上對曹來說
只剩下誠信問題了
基本上 民法上面是沒得追究
(當然如果他用公司的錢去捐贈,那就會有背信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