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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補助款放自己口袋合法但吃像難看

JasonQ wrote:
你又再次扭曲現實狀況

首先,有了民意基礎,選舉過程拿到一定程度的民意支持,這些不代表這個政黨、這個候選人有財力可以在政治上再次失敗


走清廉政治的路,你不能有營利事業,因為都會跟政治權力牽涉到利益、權利、權力

所以,周美青在馬英九當上總統以後,毅然決然離開金控法務主管的位置

也因此,郭台銘當初在投入選戰前的連署第一件事,就是財產信託、退出鴻海決策(雖然事後看起來只是一時的假象...)

...(恕刪)


端周美青出來,就表示你又想拿人家的德行出來勒索所有人

周美青很棒,你看人家還離開職場避嫌,證明候選人選舉,有可能會搞到財力有損失,所以才有法定的補助款…


啊咧,啊為什麼周美青有損失,結果補助款是國民黨拿走了?還是是周美青有拿走嗎?關周美青什麼事?陳以信在說不是這法規是給黨的,所以馬英九分文不取,然後你又給我拖周美青出來?所以這到底要給黨還是要給人?要補助周美青我可以啊,我很佩服她啊,有能力又會自我約束,尺寸拿捏得宜擺臭臉給馬英九也不用藏不矯情,啊你國民黨把補助款轉給周美青啊?敢嗎?一轉整個道德立場全失,就變成現在的民眾黨

要不要自己順一下你們對法規的理解跟邏輯會不會自打臉?


我喜歡周美青還多過國民黨很多,憑什麼周美青要放棄她的工作啊國民黨可以拿補助?有人就是看馬英九的臉投票的,不是投給國民黨,憑什麼是馬英九不拿讓國民黨拿?


講人就用品德勒索

講到拿了錢的黨,你看就貼法條跟我說這合法的了…

我前面不就這樣說的嗎?

吹噓著候選人不取,品格高尚,叫你黨也學學候選人不要取,就開始給我扯法條了


我OX就是知道合法的我才明知道看不慣這麼多年也不去質疑什麼,連對民進黨都是,相同的法律原則下,出了一個白眼翻到天邊去的民眾黨內規,這時候居然連民進黨的道德標準都可以變成法律標準了…


我就說不要給了,要叫補助就好好用合適的補助辦法「幫助」真正需要幫助的人

「助」是什麼意思?錦上添花能叫助嗎?


現在開始應曉薇的新聞開始發酵了,國民黨的好意思再端周美青出來,她要是有在看新聞,周美青不變皺眉青才怪

法令留下的缺陷或說陷阱, KP不會查一下以前人怎麼用嗎? 至少像小英捐給自己的基金會, 不就好了. 智商157哪?
sonadora wrote:
端周美青出來,就表示...(恕刪)


德行?

不是

而是基本觀念,不讓自己成為馬英九執政下的外力去影響馬英九的施政罷了

這不是啥不得了的道德標準

而是身為政治人物家屬,是否甘願為了另外一半的成就而退讓罷了

你看李登輝與曾文惠、宋楚瑜與陳萬水、陳定南與張昭義....

另一半有沒有私會廠商? 有沒有接受廠商饋贈? 有沒有濫用行政資源?有沒有介入政治工作範圍?

周美青只是做到了基本標準

你卻覺得我拿周美青舉例是高標?

你所支持的政治人物讓你的人生標準降低到如此不堪的水準?


我一直強調,沒有人說蔡英文的做法是標準、是可以接受的行為

事實上馬英九、侯友宜的做法才是依照規定的做法

但是,過去柯文哲卻反過來大肆抨擊馬、侯的人品,對蔡英文輕輕放下

結果現在看起來....

柯文哲才是這群人之中,最爛的一個



結果,你卻說,拿馬、侯舉例標準太高?
那周美青做案例是要求太多?
01newbie

曾文惠與陳萬水基本上是家庭主婦,周美青則是事業有成的職業婦女。我個人覺得要周放棄她努力一輩子的職業生涯對她不公平。但是為了避嫌,只好犧牲她。

2024-08-30 13:50
JasonQ

01newbie 是呀,但是人家願不願意為了家人犧牲,我們其實也沒辦法過問。只是相較於周美青,吳淑珍、陳珮琪....有沒有干涉太多,參與太多....自有一番評論

2024-08-30 14:24
JasonQ wrote:
德行?不是而是基本觀...(恕刪)


周美青要成就馬英九
所以國民黨拿補助款沒有任何可議之處…?
意思是
柯文哲拿補助款不對是因為陳佩琪不肯像周美青一樣成就她老公嗎?

這到底…什麼關聯,所以現在變陳佩琪的問題了是嗎?

前面說過,拿道德來講就是這樣,扯到天南地北都是沒有意義的空話,明明就說了,法很重要,不修法下次這個問題會以另外一種模式產生,然後陳以信又會出來扯十幾二十年前的馬英九

我是老百姓,黨要爛成什麼德行我管不著,我要的是國家法規要能規範到不要每次都要我聽政治人物道德勒索,老百姓欠他們的喔…

現在還給我拖陳定南出來了

講到陳定南,你知道我想到什麼嗎?30元,對,就是30元,「明訂法規」立下明確的標竿,多年後的今年,現在相關的規範已經要調整成由司法人員蒐集資料後綜合研判,這代表以後遲早有政治干涉介入的陰謀倫調產生,又要在那邊玩為什麼民進黨雙主菜便當可以,我弄個炒米粉會出事!

「明訂法規」,跟馬英九做事的態度一樣,怎麼陳以信會講會酸民進黨就不會學學馬英九怎麼做事的?
sonadora wrote:
周美青要成就馬英九所...(恕刪)


正副總統選舉補助款由政黨領取有啥問題?

馬英九兩次正副總統選舉、侯友宜正副總統選舉,相關補助款完全依照規定交由國民黨領取,有何問題?

從頭到尾道德勒索的都是你

只有你拿道德勒索來幫柯文哲、幫民眾黨辯護

柯文哲、民眾黨這次沒有亂搞相關補助款,並將補助款挪給柯文哲作為無法監督的私人用途之前,其他人沒有做出像民眾黨或是柯文哲的補助款分配辦法。

沒有修法之前,依照規定執行


當你們在靠腰相關規定拿著民脂民膏去補助政治人物的當下,卻又覺得應該要加大補助「連13.35%(186萬2007票)都拿不到的政黨」....

誰才是浪費資源?



除此以外,誰犯錯,誰被撻伐

你就直說吧,民眾黨、柯文哲這種把正副總統選舉補助款挪為柯文哲無法監督的私人用途,你認不認同? 接不接受?同不同意?
sonadora

國民黨領補助款沒有問題,那這次補助款是不是民眾黨去領的?領了就民眾黨的錢了,你告訴我現有的國家法規要怎麼干涉民眾黨怎麼用錢?當年要是處理的掉民進黨還會有現在民眾黨的大笑話嗎?

2024-08-30 14:36
sonadora

我不同意,我不同意有屁用,有法規可以處理嗎?我都建議通通都不要領了,是要同意的屁啊…

2024-08-30 14:37



對嘛,正面面對問題回答呀!
何必一直無限延伸牽拖?

你說,這次選舉補助款是民眾黨領取,領了就是民眾黨的錢了

對呀!
沒錯呀!

按照規定就是政黨領取呀!

所以柯文哲和支持者不要再靠腰說「正副總統選舉補助款本來就是要給候選人」


接下來,不能撻伐民眾黨把補助款撥出2/3給個人使用這件事嗎?

我一直強調,「民眾黨、柯文哲怎麼會沾沾自喜的認為把給政黨的選舉補助款轉為私人用途是對的行為」!

你前面口口聲聲大肆批評拿著人民稅金、民脂民膏去補助政治人物、政黨

卻認為這筆補助款給了民眾黨就是民眾黨的錢,民眾黨可以「隨意」、「任意」立個內規就把錢給柯文哲?


你如果認為一個政黨可以把給政黨的補助款轉為特定對象的私人財產....

如果這是你的態度,那就大聲的承認並表示呀!
sonadora

JasonQ 郭台銘要是捐了,以後每個只要沒捐的都要被道德譴責,但每個想參政都是家財萬貫花幾千萬不眨眼的嗎?你跟我的差別在於,你覺道德譴責民眾黨是解決方案,可是我覺得法辦民眾黨跟民進黨才是

2024-08-30 18:27
sonadora

JasonQ 但要法辦他們,我不能提出偏厚國民黨的解決方案,法律就是要一視同仁,不能因為國民黨有馬英九,就放著國民黨可以領

2024-08-30 18:30
留言太麻煩




針對你的問題
1. 施明德不是神,我們也是民主政治。施明德當年也沒有找人連署促進相關修法改變。

我們也不可能像古代一樣,把施明德的想法當成聖旨去執行

不要說施明德有沒有其他積極作為

就問問你,為何當初不四處奔走連署修法?


2. 撤銷相關辦法很簡單,連署一下、上街頭一下,搞不好拿著柯文哲的人偶上街遊行示眾,立法院就刪除了相關補助辦法

問題是,自此我們政壇會不會永遠只有「吳家大公主」、「淡水望族菜伊林」、「綠能光電小公主」之類,具備雄厚財力背景的富家子弟、或是對財閥言聽計從的政客?

沒錢的人,一次參選失敗都沒辦法承受?

3. 那郭台銘當例子剛好

郭台銘兩次爭取代表國民黨參選過程,有沒有輿論曾經出現過「郭台銘借那麼多錢給國民黨,有恩於國民黨,為何不讓他代表國民黨參選?」

甚至於,我記得你也曾經說過「郭台銘捐款這麼多、捐那麼多疫苗,為何不能參加國民黨初選爭取代表國民黨」?

你都曾經出現這種言論、想法了,財閥們不會這樣想? 然後用資金去圈養政客?


你都知道當初曾經出現這些閒言閒語了,卻不想辦法讓政治脫離財閥勢力?

只因為柯文哲、民眾黨濫用制度漏洞,然後就打算廢除相關補助機制?

這樣還不叫一竿子打翻一堆人?


另外

法律沒有獨厚特定政黨,民進黨、民眾黨目前都沒違法。

問題在於民眾黨、柯文哲號稱的超越藍綠、清廉、公開、透明,結果卻把民眾黨的資金撥給柯文哲私人使用!


你說問題是不是在這裡?

你扯了一堆民進黨很爛、國民黨為何不修法!!?
JasonQ wrote:
留言太麻煩針對你的問...(恕刪)


你知道人民提起公投的門檻到2017年才被民進黨降到可一般公民勉強可以達標的範圍結果只活了兩年就被民進黨關回去嗎?那個公投法大放異彩施展拳腳只有一次…

施明德的投書什麼時候的事情你要不要去查,你要不要看看什麼公共政策平台上是不是那幾年有相關的提議結果都無疾而終…

怪我不積極,我前面沒說因為沒皮條我只能摸摸鼻子接受嗎?為什麼陳以信的說詞我看了整個肚爛感全部跑出來,我老百姓無可奈何學著接受現實而這些人就是政治核心裡面的一份子卻只想藉此凸顯他們的高道德標準卻沒有去思考怎麼改善問題啊…

為什麼要凸顯他們的標準,要選票啊,啊在這個法規許可下,票就是錢啊,那大黨自吹自擂要選票不就形同要錢嗎?

我做一個老百姓那個政黨給我的不舒服觀感就是這樣連結產生出來的,國民黨有做錯事嗎?沒有啊,但光那個法規放著都是扣血的debuff,你說說看該不該修?

最靠北的是有35~40%的公民享受民進黨抗中保台光環對這個debuff免疫…

我前面已經解釋過,不管是國民黨的作法、民進黨的作法、或現在民眾黨的下限,都是源自法規讓政黨合法的拿走納稅人的補助款,就是領走了就算,最後誰拿走,我根本無力干涉,只能認了,不會因為國民黨拿全部,民進黨只拿部份,而有任何加分,為什麼給國民黨拿走全部補助款,我要加分?那個不拿的加分是加給馬英九,不是加給國民黨,國民黨就拿走了是要加什麼分?啊不然國民黨學馬英九不要拿啊,反正就是拿了補助款候選人加政黨扣的分數就固定的,馬英九沒拿扣0分,國民黨拿了扣10分,蔡英文拿部份扣4分,民進黨扣6分,現在柯文哲亂搞扣8分,民眾黨亂訂辦法但拿到不多扣2分,是有差膩?
你不爽也沒用,要講觀感我的觀感分數就是這樣打,觀感就很主觀,沒有那個誰的觀感才是標準的吧?
茶太 wrote:
目前已經很輕楚是誰的...(恕刪)


確定那是選舉補助款?不是其他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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