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520 wrote:
對政府而言,是不管誰是總代理,最終要賣到台灣的廠商與藥品,就是要符合法規
你在裝傻?還是你就是2B?
你不是一直要上海復星註冊登記,現在怎麼反而只要台灣的代理商註冊登記即可.
你可能不懂商業行為,喔不 你是真不懂!
地區代理商不是公司或總代理為了生意而自身延伸出去的窗口,
反而是 外人捧著大把的鈔票去爭取來的,才能有代理商之權.
意思是:上海復星是上海復星,台灣代理是台灣代理,他們兩者是互利共生關悉.
%算了不討論這事了,朽木難雕也.
ho520 wrote:
警察: 有人檢舉,你無牌開藥局,販售外國藥,請問你有藥師資格嗎?
甲: 奇怪了,我有原廠授權,為什麼還要有藥師資格
警察: 你可以出示藥局牌照嗎?
甲: 我都跟你講我有原廠授權,為什麼還要牌照
警察: 你賣的藥有經過衛生局審核嗎?
甲: 已經有原廠授權證明,還要審核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