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chrotal wrote:F1現在都設計成潰縮(恕刪) 現在不是在談吸不吸收衝擊力,我是在回應樓主還是有人能夠承受強大的G值像去年F1巴林站Grosjean以時速221KM撞護欄,瞬間G值達到53G人並沒有因為強大G值而導致內臟位移,在強大的衝擊下,人還能在火堆裡自行脫困還有洗拿死亡原因是被懸吊系統插到頭部才死的,如果沒被插到頭人能活下來
545433 wrote:1.如果不超速我們今(恕刪) 先緩一緩,我來假設個問題好了今天出現在路中的如果不是那台賓士車,而是因其他事故而停在路中的車輛呢?道路會限速是要讓你有足夠的時間和空間去因應突發狀況這起事故我相信多數人在客觀上都會認為速度過快才是主因認為賓士車違規造成騎士無法及時反應的論點真的非常令人匪夷所思
影片一開始,賓士車與重機接近的時候,剛好有一輛灰色休旅車擋住了彼此的視線,所以沒有發現對方的存在?算是運氣不好吧!其實,關鍵是重機不要在大直線馬路飆到170,就不會發生憾事。雖是直線大馬路,但車子還那麼多,路況變化大,總有橫越馬路的各種慢車,怎麼能容許飆到快200?人的反應與輪胎煞車都來不及,只會害人害己啊!
quake wrote:現在不是在談吸不吸收衝擊力,我是在回應樓主還是有人能夠承受強大的G值像去年F1巴林站Grosjean以時速221KM撞護欄,瞬間G值達到53G人並沒有因為強大G值而導致內臟位移,在強大的衝擊下,人還能在火堆裡自行脫困 你不覺得前後有衝突嗎瞬間G值是整車整體的G值但是因為車體吸收了衝擊力真正人體受到的G值小很多未保護下人體在35G就能重傷但是現代的車體設計75G死亡率是50%
eagleGG2 wrote:先緩一緩,我來假設個問題好了今天出現在路中的如果不是那台賓士車,而是因其他事故而停在路中的車輛呢?道路會限速是要讓你有足夠的時間和空間去因應突發狀況這起事故我相信多數人在客觀上都會認為速度過快才是主因認為賓士車違規造成騎士無法及時反應的論點真的非常令人匪夷所思 沒錯,就是這樣這個案例,橫在那的慢車,目標這麼大,都能撞上了若是一台同向準備迴轉的車,或是同向開的比較慢的車照樣是撞上去
第一格:重機幾乎要碰到左後門,賓士發現重機,打方向盤試圖往右閃避(前輪微向右),但一切為時已晚第二格:重機插入賓士後座,造成賓士後輪在地上拖曳第三格:嵌入賓士的重機將動能轉移至賓士,賓士開始騰空及旋轉第四格:賓士騰空旋轉第五格:騰空的賓士開始落下第六格:賓士輪胎接觸地面第七格:賓士落地能量壓縮四輪懸吊第八格:四輪懸吊開始反彈,賓士因為沒有剎車,車開始往後滑第九格:懸吊反彈至高點,賓士車繼續往後滑第十格:賓士車繼續往後滑,能量讓重機騎士身體繼續擺盪其實就說一個點就好了,如果第一部重機跟後面到的第二部重機有相同車速的話,賓士還會在原來的位置嗎?
257287 wrote:更新~ 後方行車記錄...(恕刪) 曾騎車太快嚐過傷殘苦果。曾開車變換車道賠過巨款。結論:騎太快,死的在死,領的在領。開車變換車道致人傷殘,一紙判決就賠多年積存與陰影。騎車開車只能,小心再小心!發生就會悔不當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