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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環牆和彭主播的英文都哪學的啊?

turtlins wrote:
還在教職員手冊咧,
人家檢方都向東吳調出正式的服務證明書了,
拜託跟上進度好嗎?

東吳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林桓在1988年時,出版了他在東吳法律碩士班
的論文,其指導教授註明為蔡英文,林桓在序中寫道,「本文完成於七十三年春論文口試通過後,
旋奉召入伍」,並表示感謝蔡英文等多位師長與同學指示及協助。
https://scontent.ftpe7-1.fna.fbcdn.net/v/t1.6435-9/72859423_2458052917796292_7555125946458570752_n.jpg?_nc_cat=100&ccb=1-5&_nc_sid=dbeb18&_nc_ohc=BMz4rKtJCtAAX9_IDr5&_nc_ht=scontent.ftpe7-1.fna&oh=c0cc67b0289c10ce5e3dace8f0001586&oe=61A1C9F5

看你怎麼說
turtlins
turtlins 樓主

是啊,你們也可以去查林桓老師的入伍兵役紀錄啊,怎麼彭主播都吵兩年了,都不敢去查一下呢?因為一查他們就得閉嘴了啊,哈哈哈~

2021-10-29 16:52
turtlins
turtlins 樓主

就好像他們也吵蔡英文的入出境紀錄也吵兩年了,結果檢方一調紀錄,蔡英文確實就是在1983年6月30日才入境台灣,1983年10月15日才又出境啊。

2021-10-29 16:53
博士論文原本都能說搞丟~~

你再狡辯到死也沒人相信~~

扯一堆廢話護主子啊~
turtlins
turtlins 樓主

倫敦大學2005年到2009年間,有131本論文不知去向,你大概也不知道吧?哈哈哈~

2021-10-29 15:13
turtlins wrote:
10月15日出境前往英國,這都有檢方申請調閱的入出境紀錄了,還需要你在這邊可能不可能的喔?

歹勢喔
出境紀錄只有10月15日出境
沒說前往哪裡
別自己腦補英國

還請蔡英文出示護照蓋章
或同意英國公布入境紀錄
才能證明蔡英文10月15日出境前往英國
uuebx210

去美國波士頓的可能性最高

2021-10-29 17:56
turtlins
turtlins 樓主

真的喔?你有證據喔?還是你很習慣無憑無據地憑空幻想、胡言亂語?哈哈哈~

2021-10-29 22:13
Panchrotal wrote:
歹勢喔
出境紀錄只有10月15日出境
沒說前往哪裡
別自己腦補英國

還請蔡英文出示護照蓋章
或同意英國公布入境紀錄

才能證明蔡英文10月15日出境前往英國


你就拜託你們家彭主播,

別再「封存」證據了啦:



這是貴派掌門人彭主播在節目上、師伯林環牆在99國際「連線」記者會上,

都公示過的證物喔,

哈哈哈~
turtlins wrote:
順便提一下,
彭明輝老師是在1987年入學劍橋,
1989年拿到博士:

劍橋允許外國學生兩年拿博士?

再次參考http://www.lawtw.com/article.php?template=article_content&area=free_browse&parent_path=,1,4,&job_id=260719&article_category_id=16&article_id=165461
台灣作家馬森博士曾經在台灣及世界10多所大學任教, 包括台灣師大、巴黎語言研究所、加拿大維多利亞大學、英屬哥倫比亞大學、英國倫敦大學、成功大學、南華大學、佛光大學、東華大學等校,曾獲第一屆五四文學獎、文學特殊貢獻獎等。 他正好是1979到1987年在倫敦大學執教,覆蓋了蔡英文在倫大政經學院修學的1980到84年。政經學院當時隸屬於倫敦大學。馬教授在倫敦大學也指導過博士論文,因此對攻讀博士學位的程序知之甚詳。他說,一般情形,倫敦大學對外國大學的碩士生不允許直接攻讀博士學位,要先讀一年碩士課程,然後視其程度再決定是否接受攻讀博士學位。馬教授也說,未聽說過有人可以在短短的2─3年可以獲得倫敦大學博士學位的。 LSE研究型學位規則裡也有提到,除非經過學校的特別允許,正常想拿到博士學位的學生都是必須從M.Phil 碩士班開始唸。蔡英文的就學記錄上的Degree and Faculty記載M.Phil印證此規則 。

經驗及常識推論,博士學位的取得比碩士來得困難,蔡英文在康乃爾大學花兩年才得到只修課不必寫論文的碩土(LLM),而她?在兩年多就取得LSE的一個半的博士,一方面在時間上太短 ,不合於她在康乃爾大學花兩年得碩士的情形 ,太誇張,也跟上述她在1983年受聘在政大任教(或說:在東吳兼課)的人在台灣的時程兜不攏。
根據紐約律師名冊記?,蔡英文在1987年才取得律師資格。而且記錄上,她列出的最高學位是康乃爾法學碩士,而不是LSE法學博士!
常識推論,如果她公佈的LSE學生卡就學資料是真,加上紐約律師名單,她在1980年得到的康乃爾大學碩士後,沒有留在紐約一年,沒考律師執照。進一步說,紐約律師名冊記錄是在1987年,蔡英文自稱1983或1984年取得LSE博士學位,為什麼不列其最高學位是LSE法學博士學位,而僅僅是1980年的康乃爾大學碩士?顯然是,在美國她不敢造假,她在1987年仍然沒有博士學位。

http://www.lawtw.com/article.php?template=article_content&area=free_browse&parent_path=,1,4,&job_id=260719&article_category_id=16&article_id=165461

她那麼喜歡預支博士學位的人,竟然在1987年紐約律師名冊裡,列出的最高學位是康乃爾法學碩士,而不是LSE法學博士!
怎麼忽然老實了?
john65537 wrote:
劍橋允許外國學生兩年拿博士?


你不信喔?

那你可以直接去問彭明輝老師啊:



john65537 wrote:
馬教授也說,未聽說過有人可以在短短的2─3年可以獲得倫敦大學博士學位的。 LSE研究型學位規則裡也有提到,除非經過學校的特別允許,正常想拿到博士學位的學生都是必須從M.Phil 碩士班開始唸。蔡英文的就學記錄上的Degree and Faculty記載M.Phil印證此規則 。


你真的是新來菜鳥,

這些都是老掉牙、吵到爛的老話題了。

第一,

你到底有沒有看過蔡英文的學生紀錄卡啊?

1980年10月入學,1983年6月交論文、10月通過口試,1984年3月獲頒證書,

明明就是3年5個月拿到證書,

請問你是怎麼算出2年獲得博士啊?

第二,

LSE規定就是3到4年內必須完成博士學程,

前面已經貼過網頁給你看過了,

你到底看了沒?

所以蔡英文3年5個月,到底哪裡有問題?

馬森到底知不知道LSE的校規啊?

第三,

而且和蔡英文一樣3到4年拿到學位的LSE博士,

隨便找就找得到例子啊:






此人在國際關係學界是知名學者,

她在1980年從LSE大學部畢業,

1983年拿到博士學位,

三年。

她就是賴幸媛提到那位借了蔡英文電動打字機去打論文的Caroline Thomas。

john65537 wrote:
經驗及常識推論,博士學位的取得比碩士來得困難,蔡英文在康乃爾大學花兩年才得到只修課不必寫論文的碩土(LLM),而她?在兩年多就取得LSE的一個半的博士,一方面在時間上太短 ,不合於她在康乃爾大學花兩年得碩士的情形 ,太誇張,也跟上述她在1983年受聘在政大任教(或說:在東吳兼課)的人在台灣的時程兜不攏。


就算是美國,

這也不是什麼稀罕事啊:



法治斌老師,

1973年畢業於政大,

1976年取得維大第一個碩士,

1977年取得維大第二個碩士,

1979年取得維大博士,

你告訴我,

他花幾年拿到博士?

你真的不要再裝你有去英國念過書了啦,

哈哈哈~

john65537 wrote:
也跟上述她在1983年受聘在政大任教(或說:在東吳兼課)的人在台灣的時程兜不攏。


你到底要造謠到什麼時候?

檢方都已經以正式公文向東吳和政大取得蔡英文的服務證明書,

1984年8月,蔡英文才開始在政大任教,

你還在造謠她1983年就受聘於政大?

你這已經不是裝傻喔。
john65537

我是轉貼人家的文章,都有註明出處喔。大家只想探究真相,有料就說清楚,OK?

2021-10-29 19:59
turtlins
turtlins 樓主

所以你很習慣都不查證就直接轉貼別人的瞎扯喔?這樣叫有料嗎?這樣叫有註明出處喔?你這樣還敢自稱有去英國念過研究所喔?你的指導教授是這樣教你「註明出處」的意義喔?

2021-10-29 22:15
john65537 wrote:
根據紐約律師名冊記?,蔡英文在1987年才取得律師資格。而且記錄上,她列出的最高學位是康乃爾法學碩士,而不是LSE法學博士!
常識推論,如果她公佈的LSE學生卡就學資料是真,加上紐約律師名單,她在1980年得到的康乃爾大學碩士後,沒有留在紐約一年,沒考律師執照。進一步說,紐約律師名冊記錄是在1987年,蔡英文自稱1983或1984年取得LSE博士學位,為什麼不列其最高學位是LSE法學博士學位,而僅僅是1980年的康乃爾大學碩士?顯然是,在美國她不敢造假,她在1987年仍然沒有博士學位。

她那麼喜歡預支博士學位的人,竟然在1987年紐約律師名冊裡,列出的最高學位是康乃爾法學碩士,而不是LSE法學博士!


又是一個老掉牙、吵到爛的老話題。

你可以自己查一下美國律師登記的資料,

美國對於律師的法學學歷認證,

是有他們自己的一套規定,

並不是任何一個國家的任何學校的任何法學學位都可以喔。

他們網站上有一份認可清單,

美國本國列在清單上的法學院碩士LLM都可以,

但博士有分很多種,

PhD不一定可以,尤其是國外法學院的PhD,

主要是認可JSD。

所以,

蔡英文的法學LLM是美國康乃爾,沒問題,

但LSE的PhD並不在清單上,

她當然拿康乃爾LLM最穩啊。

紐約律師登記名單上,也有人不是以最高學歷登記啊。

你光憑蔡英文以康乃爾LLM登記律師資格,

就要推論她沒有博士學歷喔?

你這邏輯哪學的啊?

哈哈哈~

我舉個台灣的例子好了,



張善政在選舉公報學歷欄只有列出台大學士,

那我們也可以就此斷定他沒有碩士、博士學歷嗎?

當然不能啊。

他之所以沒有列出,

是因為他當年拿到康乃爾碩士和博士之後,

並沒有拿去給駐美外館查驗認證,

不符合中選會學歷登記的規定,

只好不列在學歷欄,而改列在經歷欄啊。
turtlins wrote:
而且和蔡英文一樣3到4年拿到學位的LSE博士,
隨便找就找得到例子啊:
此人在國際關係學界是知名學者,
她在1980年從LSE大學部畢業,
1983年拿到博士學位,
三年。
她就是賴幸媛提到那位借了蔡英文電動打字機去打論文的Caroline Thomas。


就算是美國,
這也不是什麼稀罕事啊:
法治斌老師,
1973年畢業於政大,
1976年取得維大第一個碩士,
1977年取得維大第二個碩士,
1979年取得維大博士,
你告訴我,
他花幾年拿到博士?
你真的不要再裝你有去英國念過書了啦,


你這兩個例子真的不是很適當,這要比較真的要看個案。

他們的學位都是在同一個學校,同一個系統上來的,差很多好不好?

特別是當時學校行政管理有點 “人性化”。

英文是不是母語也有差,跟的老師也有差,而且差很多。

而且這樣的人畢竟還是少數。
turtlins
turtlins 樓主

要指控某人,不能只憑可能性高低,必須有斬釘截鐵的證據。這是很基本的法治社會常識吧,哈哈哈~

2021-11-02 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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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實例沒錯,但是沒相關的實例舉再多也一樣。只不過證明你不懂而已。

2021-11-02 3:11
turtlins wrote:
有誰說教職員手冊有什麼錯?

既然你也承認東吳教職員手冊是正確的,
那為何聘任職稱是:兼任講師?

當年只要有博士學位,就算到國立大學也是以副教授聘任,
何況是LSE名校博士要來東吳這等私大,
怎麼會是兼任講師?
科南們要看你怎麼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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