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ntinger wrote:台灣不能收政治獻金...(恕刪) 違法與否,不服氣的話,集結民意去找法官說嘿嘿嘿!我要講幾次?什麼貪污判決合理?什麼貪污實質影響力?什麼什麼說?通通去跟法官說啦!只要貪污判決出爐,就是貪污犯,挺什麼挺?那個貪污都一樣啦!扁貪污更是國際認証的,無誤。喜歡跟貪污犯綁在一起的話,是共犯嗎?隨你。
moschen wrote:扁只要認罪、還錢、道歉,台灣人會有台階給他下的。你連這個都不敢講,算什麼挺? 認罪、還錢、道歉 這個還不夠是阿扁就是永遠鬥下去不用講理由,繼續鬥,繼續鬥鬥爭不分男女老幼,一起來鬥直到我們把阿扁鬥跨鬥臭鬥死加油! 阿扁還沒死,我們繼續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