纖玉 wrote:台灣地小,民主意識抬頭,以前把核廢料埋在蘭嶼,現在已不可能了,外國也不接受放。核三只好放在地下室,聽說也放滿了,如果來個天災地變,萬一外洩,後果的嚴重,誰能負責?請問核廢料要放哪裡? 唉呦核電廠好危險、核廢料也好危險,如果來個天災地變,萬一外洩,後果的嚴重,誰能負責所以核二千萬不要“再轉”喔!
東方不敗的師父 - 西方失敗 wrote:把核廢料用船運到“...(恕刪) 已經禁止46年了,1972年倫敦公約.再來.當初要海拋的也只有放在蘭嶼那種垃圾.還放在冷水池的那些寶貝,根本就沒有海拋計畫.附加一提.1996年後.就沒有再往蘭嶼運送那些垃圾了.全台的放射性廢棄物都集中給台電處理.放置在核能電廠內.為啥要全台的放射性廢棄物呢?因為醫療院所,工業,農業...等等也都會產出放射線廢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