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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死者安息~賞櫻團遊覽車國道翻車33人死亡(行車記錄器直擊出事瞬間,業者宣稱是高級VOLVO遊覽車)


Ste100 wrote:
影片可看出,遊覽車不只沒踩煞車也沒減速.


新聞報導地上有煞車痕, 應該是司機發現有狀況時踩煞車留下來的

應該可以從提供影片的車主車速去推估遊覽車當時的車速到底有多快?
另外可能從同型車去測試遊覽車的傾斜度容忍值是多少, 是否符合標準?
再去模擬是速度肇事, 還是車子抗傾斜能力不符肇事?

另外大車的車速及車子運行時間是可以作記錄的, 應該要求大車駕駛每天需放記錄紙,
出事才能追查資料, 只是司機超速也會被抓到, 司機可能會抗拒
yungsheng_us2001 wrote:
到底要不聰明到什麼...(恕刪)


剛開始看到網路上車子翻覆的照片,還以為車體結構完好
怎麼傷亡會如此慘重

後來才看到
不只車頂飛了,連乘客區幾乎從車頭到車尾都被整個削掉,乘客區等同被腰斬(不知道是否為了救援而切割)。車身的結構設計幾乎看不出對上層乘客區有保護功能, 比一般小客車還差

就像政府對公共空間的安全要求要高於一般住宅
搭乘人數越多的車輛應該有更高的安全標準才是

記得之前有聽過, 自小客的車頂必須能承受翻車,乘客區在車輛自重壓縮下不會潰縮(不確定)

一部五人座的自小客都要求這麼高了
一部搭載四十人的大型車輛當然要更堅固才對吧

這次史無前例的重大意外之後,政府應該要嚴格要求這種大型客運車輛進行全面革新.給大家有翻車不解體的遊覽車、能限制司機工作時數的遊覽車、甚至是能主動偵測司機疲勞程度的遊覽車

若我們真的把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 這都不是做不到的事...

甚至路線偏移警示、避撞等等先進安全科技早都在小客車上出現
一兩百萬的小車子都在裝了, 幾百上千萬的大車子不能裝嗎??

只是以目前旅遊業慘淡的情況,我們有多大的決心來改善??


esniader wrote:
新聞報導地上有煞車痕, 應該是司機發現有狀況時踩煞車留下來的


賞櫻團國道車禍-司機女兒控訴-連操3天-怎不過勞

上面的新聞中有關地上痕跡的部分節錄如下
現場檢警初勘認為,遊覽車四輪完好,沒有爆胎,地面上沒有煞車痕跡,僅有偏移時,柏油路出現的刮痕,外界質疑是否煞車失靈及超速,檢方已查扣俗稱「大餅」的行車紀錄調查,並調閱高速公路監視器畫面,釐清是否超速及蛇行。但據民眾提供行車紀錄器顯示,當時車速應已逾限速40公里。

另據統計該事故地點為轉彎下坡道,限速從80公里驟降到40公里,2年內發生21件車禍,是駕駛口中的「死亡轉彎」;道路設計有無問題,檢方也將一併查明。


目前似乎傾向沒踩煞車的方向解讀
遊覽車上層有大片玻璃,結構比較脆弱。

這輛19年車子,不適用新的檢驗標準,長時間行駛,有無結構受損沒人知道。
遊覽車先傾斜才會翻車,會傾斜就是離心力作用。如果輪胎與地面摩擦力不足,遊覽車可能受力甩出護攔外。

過彎道,大型車與小轎車的特性差很多,千萬不要以小轎車觀點來看。

這種彎道最好有緩衝的路面,避免轉向不正常時,還有修正機會。
無恥官員..死亡國道翻車33人死亡居然沒人負責--------------公務員為什麼只關心18%只貪圖退休金???????
新的觀點給大家參考https://youtu.be/VMEYBbxsnbg

次333 wrote:
無恥官員..死亡國...(恕刪)


要對任何人定罪, 都必須要有證據...


目前看來若證明該車真的超速,大部分的壓力都會落在司機頭上
甚至連賠償也是...


oculata wrote:
要對任何人定罪, ...(恕刪)

如果司機有過失造成乘客傷害,雇主也需負賠償責任。除非,雇主已盡相當之注意,僱用人不負賠償責任。
雇用的旅行社老板在記者會上説願意賠償。

若司機因經濟因素賠不起被害人的損害,就要看雇主願不願多承擔賠償責任。
政府規定投保強制汽機車保險,就是避免受害者家屬拿不到一點賠償。司機沒加入職業工會保險,雇主顯然有疏失。

依民法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由僱用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但選任受僱人及監督其職務之執行,已盡相當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僱用人不負賠償責任。

國家賠償法
  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難道這台車上沒裝行車紀錄器嗎,要不怎麼現在還沒看到…

oculata wrote:
甚至路線偏移警示、避撞等等先進安全科技早都在小客車上出現
一兩百萬的小車子都在裝了, 幾百上千萬的大車子不能裝嗎??
只是以目前旅遊業慘淡的情況,我們有多大的決心來改善??


我們的國度造車能力如何,有目共睹
小客車在全世界能造車的國度中,根本排不上榜

如果我們自知不行,那也無妨
但大客車,這種出事就要死一堆人的車
居然是底盤進口,其餘全數自己打造

那麼這些打造的拼裝車,交通部長美其名為自行組裝車

現在已經用幾十條人命證明不耐撞
60公里時速翻覆,八成旅客死亡

如此,我們的國度還談何旅遊?
我已經要求我母親不要去參加所謂的進香團、旅遊團
太危險了

60公里時速翻覆,八成旅客死亡
這實在太恐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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