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凝夜 wrote:我的建議是,直接拿墨條當鉛筆,或是整張連同落款都請人代筆...(恕刪) 不知道那個行書是誰寫的?不過說真的,行書要好看,比楷書難 10 倍 草書要有藝術性?那是藝術家,那不是一般人 ... 吧
怨念聚合體 wrote:網路有人開板討論過...(恕刪) 這張才是:轉自原文,,,所謂書法門道,看的是提筆、運筆與落筆的氣勢,第一字的“平”字,下筆流暢順利,馬上贏得喝采,民進黨前“立委”邱垂貞在旁不斷讚美,直說“現代王羲之也不過如此”,還有人讚美,字寫得真棒,可以直接拿去當匾額。連“現代王羲之也不過如此”....其他的...是01名言:爛鳥比雞腿嗎?...別拿出來丟人現眼兒了吧!...真正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