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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伴侶不能領養, 你在教小孩歧視


安卓拉貝貝 wrote:
刪除身份證性別欄跟...(恕刪)


刪除身份證性別欄 [這是配套, 還有哪個法案是明文擬具"根據所修訂民法, 為落實.....刪除身份證性別標示以及相關資訊改以....." 哪一部法? 身份性別刪除條例? 那法叫啥名字?]

同性婚姻合法化
兩個法案是分開審議的

哪來二個法案? 為了圓謊就口不擇言嗎?

新聞不看, 耍寶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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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並建議,戶籍登記以出生時的「生理性別」為準,另增設「社會性別」欄。對於內政部人權大跨步,藍綠立委呼籲要有配套,以免施行困難。

內政部戶政司長張琬宜昨說,此評估案牽涉到《民法》的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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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頭到尾的依據就是在動民法腦筋而已





亞洲地區比我們先進的國家如日、韓、大陸、新加坡、馬來西亞、泰國、菲律賓、越南等都沒修法,

為何台灣就要修法為了同性戀呢?

真的不懂為甚麼要為了可能不到 1%人口數的同性戀修法,

一夫多妻制或一妻多夫制的支持者也可以要求修法嗎?

大家都說沒影響,但是是不是有影響誰真的知道呢?
TXLC wrote:
請參考
http:/...(恕刪)


"只要拿出身份證一看
可以保障同志更容易找到他的同性真愛。
可以保障異性戀者比較不會被同志騷擾。"
這個想法還蠻有創意的
我沒意見
等待您推動
安卓拉貝貝 wrote:
並不是推動同性婚姻...(恕刪)


你?妳?的講法這樣也是說得通的, 呵呵

並不是推動廢核之後
核災食物就不能吃了

加油呀自相矛盾

安卓拉貝貝 wrote:
'只要拿出身份證一...(恕刪)

你們不把性別取消,男女改雙方,父母改雙親,我樂得維持現狀。
小客5509 wrote:
刪除身份證性別欄 ...(恕刪)


所以
現在修改民法
是為了推動同性婚姻合法化
並不包括身分證上刪除性別欄位
這是屬於行政法的範疇
兩者目前是分開來討論的
安卓拉貝貝 wrote:
"只要拿出身份證一看
可以保障同志更容易找到他的同性真愛。
可以保障異性戀者比較不會被同志騷擾。"
這個想法還蠻有創意的
我沒意見
等待您推動)


這我真的就越看是看不懂了?



異性戀比較不會被同性戀騷擾?
如果是對這沒意見
所以是承認異性戀常會被同性戀騷擾嗎?



既然認為同性戀會騷擾異性戀的話
我是原本只想到像是癡漢、性變態、戀童癖等之流才會去幹騷擾別人的事
現在才因為你承認所以多加一個同性戀也會騷擾別人
結果還說同性戀又是正常?



我就真的越看越不懂了?



身心健康的正常人就會大大方方的出櫃
就算別人不認同每個人自決的性向
但起碼會贏得別人的尊重
因為你自己有先尊重你自己

如果是自己有被害妄想症
或是覺得自己是不正常
那是走到哪裡心裡都是有鬼
才會覺得一直是被他人歧視

如果是自己都不敢坦然面對自己
還躲躲藏藏畏畏縮縮
還叫別人要認同自己
我是要認同啥阿?


TH2004 wrote:
如果有一天小孩子問...(恕刪)

又不是一定要這樣回答
我會回答,因為一個不正常的狀態,沒人敢保證這樣的家庭狀態對小孩不會有不良影響
歧視嗎?隨便你怎麼想
同性戀難道是一個正常的狀態嗎?
人們可以接受這些的不正常
但要人們把下一代放在不正常的環境,沒有幾個人會認同

聖堂教徒 wrote:
這我真的就越看是看不...(恕刪)


騷擾也有分很多種
你說的是性騷擾
這邊指的騷擾
是當是人覺得生活被打擾
這就跟醜男追求正妹
正妹覺得被騷擾
男生追求女同志
女同志覺得被騷擾一樣

Anna999 wrote:
是特例嗎?那同志遊行的壓軸歌曲為何要讓特例代表全部? 不就表示這是同志的主流論述?還是我誤會了什麼?
今年同志遊行晚會的壓軸節目是「樹懶教」(即嘴巴吸允陰莖的台語諧音)樂團所帶來的「姣咖稱」(可能是「陰莖插入屁眼」或「淫蕩女人」之意),表演內容是主角手拿陰莖道具和刀劍砍人頭,會場兩旁的布幕則放映著淫穢歌詞和人手猥褻撫玩巨大陰莖的畫面。表演者所唱的歌詞內容包含吸毒、多人性愛、無套性愛(無套性愛會助長愛滋和性病的散播)、亂倫(例如看見路邊父親帶小孩的畫面,就幻想那個父親和幼童肛交)、與大雄寶殿的和尚性交給尼姑看、幻想被立法院警察輪姦…等違反社會道德的敘述。


哇 開眼界
以後要離同性戀更遠一點
看了覺得好可怕
新北市三重區有4條捷運線,蘆洲線已通車~機場線~新莊線已通車~環狀線CP值最高,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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