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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同性戀和反多元成家法案是不是要分開討論

不只這一層,
如果你覺得稱謂沒問題, 請舉出在男男 女女婚之後, 雙方親友如何稱呼, 如 叔 伯 堂 姨 舅 表 , 以後被領養的小孩結婚, 喜帖怎麼印, 族譜怎麼寫

如果男同婚,都稱堂, 結果和兩邊親友出去時,說,都是我堂哥,一個姓 A 一個姓B, 怎麼解釋, 社會上的稱謂準備好了嗎? 法令走在社會共識前?


安卓拉貝貝 wrote: 是雙親 一個爸爸一個媽媽 兩個爸爸 ...(恕刪)

steventsao.tw wrote:
不只這一層,
如果你...(恕刪)


法律走在風俗習慣前面
這是很正常的事
現在小學的公民教育就有教了
礦工 wrote:
很多人搞錯重點.大多...(恕刪)

會開放近親通婚嗎?反正不生下一代應該可以吧!
安卓拉貝貝 wrote:
此外
在日常習慣上
想怎麼叫就怎麼叫

法律都把性別拿掉了,日常稱謂如果依舊不變,等同不尊重法律,不是好國民。
這豈不是鼓勵大家視法律如無物?就如同規定不能闖紅燈,但沒警察或夜深人靜時可以不用理規定,給他開過去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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