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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警案,我比較同情兇手


dindinke wrote:
上次有這種謬論的 有上過街頭 自稱 XX青年
現在通通成為議員 立委 進了國會了
你慢了一步

時代力量接下來還打算招兵買馬,擴大聲勢

還有很多好機會

ice27540 wrote:
我也說一下被炮好了...(恕刪)



沒錯!沒錯!


我在一個T字型路口,也固定會看到警察在那裏每天等業績找民眾麻煩

問題是T字型的路口,綠燈一亮就可以左轉或右轉,誰知道要兩段式?兩段式有意義嗎?


台灣一大堆保守過時的法規,警察純粹就是擾民


美國警察壓力多大?每天要跟一堆槍枝毒品奮鬥,隨時可能被幹掉,你台灣警察整天站在那找民眾麻煩,有錢人一來就電電


支持樓主!

完全不同情不支持該員警!


我 不 同 情 不 支 持 你


被砍 凡事必有因!
中央預算分配不公,地方政府都是靠罰金來增加預算,尤其是窮的縣市。
開罰單有業績壓力,不能怪基層的警察。

影片中看警察與嫌犯互相抓住對方胸口衣服 ,最後嫌犯放手離開現場,應該沒有要故意(致死)。
殺人未遂罪與傷害罪之區別,應視其加害之部位及輕重等以為判斷之參考
是不是殺人罪還是傷害罪 ? 由法官判斷。

如果是普通傷害罪,不符羈押條件的重罪。

艾莉絲. wrote:
沒錯!沒錯!我在一...(恕刪)


申訴有申訴的管道, 正式或非正式

無論如何不應該拿刀砍人

討論事情應該一碼歸一碼

否則台灣只會向下沉淪
艾莉絲. wrote:
沒錯!沒錯!

我在一個T字型路口,也固定會看到警察在那裏每天等業績找民眾麻煩

問題是T字型的路口,綠燈一亮就可以左轉或右轉,誰知道要兩段式?兩段式有意義嗎?

台灣一大堆保守過時的法規,警察純粹就是擾民

美國警察壓力多大?每天要跟一堆槍枝毒品奮鬥,隨時可能被幹掉,你台灣警察整天站在那找民眾麻煩,有錢人一來就電電

支持樓主!

完全不同情不支持該員警!

我 不 同 情 不 支 持 你

被砍 凡事必有因!

你不是熱愛國外嗎? 你不是整天希望搬到國外嗎?

你知道國外的警察執法,比台灣更嚴格,更無情嗎?

你知道在國外,從巷子衝出來的機車/汽車,要是撞上了幹道上的車,要負起全部的責任嗎? 這跟台灣「應注意而未注意」或「大車讓小車」的概念是完全不同的。 而且,就算騎機車撞汽車,結果撞死,騎機車的家人與保險還是要賠償汽車的損失。

你知道,美國警察抓酒駕,
若是你拒絕開窗,他們可以直接破窗嗎?
若是你拒絕酒測,他們可以直接逮捕你,也不會耗時耗力跟你盧嗎?
你知道美國人抓酒駕,是一群警察埋伏在酒吧對面,等待酒醉者進入車後,移動汽車才抓人嗎?
你知道一個晚上可以抓滿整台囚車嗎?

你知道美國警察都是躲在樹後面,躲在大型路牌後面,甚至在天橋上用雷射偷偷抓超速者嗎?

你知道在美國很多州,使用雷達偵測器,要加重罰款並沒收偵測器嗎?




你不犯法,沒人會抓你。

你敢犯法,那請負起所有責任。
同一地點同違規事件重複開罰, 罰單只能算一件?

那如果擺路邊攤不就n年一張罰單罰什麼的呢?

艾莉絲. wrote:
沒錯!沒錯!我在一...(恕刪)


你要不要先搞清楚警察只是執法者,法條也不是警察訂的。 這個case也是有人一直檢舉警察才去開單,全世界都一樣,沒有甚麼美國警察就不抓交通違規不開單,唯一不一樣的就是槍對台灣警察來說只能看不能用
艾莉絲. wrote:
沒錯!沒錯!我在一...(恕刪)


會嗎?

有錢不照辦

如果違法罵警察就法辦的對嗎?
kantinger wrote:
同一地點同違規事件...(恕刪)

漏掉同一天, 這還須申訴的

DAVIDC2924 wrote:
漏掉同一天...(恕刪)


同一天只能開一張?

那如果不守法不挺便宜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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