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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老師,你站不站導護?


mich3591 wrote:
我是那個自己做的笨...(恕刪)




不過這樣做久了
以後不想做就變成是欠他的了...
中和小黃 wrote:
不過這樣做久了以後不...(恕刪)

不會啦,我很清楚這樣做為的是什麼,絕對不是為了應付上面的規定。
對了,要趕快澄清一下,小的今天請假中,不然要被誤會這麼閒,上班可以上網…
小的總結一下自己的想法
老師們爭取自己的權利絕對是正確的,同一件事每個人的看法絕對不會一樣,沒有絕對的對錯,每個人為自己的理念加油,為了自己也為了小朋友。言盡於此。

大馬1251 wrote:

就算老師有交通指揮權,倘若指揮疏失,
該老師一樣得要背業務過失罪。

依照你文中的例子,若駕駛人不服從交通號誌因而肇事
理當追究駕駛人的刑責,怎麼可能由老師來扛業務過失致死!?

若是真有這種事情,
麻煩你提供可信的資料。


沒有受過專業的交通指揮訓練,卻要求老師不能指揮疏失,如果疏
失一樣要背業務過失罪(該案是沒撞死,撞死了就是致死),沒有被
賦予指揮交通的權力,卻要求老師在導護時車輛都要遵照老師的指
揮,只有我覺得不合理?還是你覺得很合理?

車禍都常有幾%肇責了,你以為真撞死人了在場的導護老師能全身而
退?

clwu5724 wrote:

導護老師算什麼身份? (還是只是老師的身份,但在導護時間上發生事故,就是負責人身份!)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4條 駕駛人駕駛車輛或行人在道路上,應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
示、警告、禁制規定,並服從執行交通勤務之警察或依法令執行指揮交通
及交通稽查任務人員之指揮
。(恕刪)


導護老師授的誰的命令? 學校?
學校能賦予老師指揮交通的權力?
還是單方面要求老師要去指揮?
交通警察指揮交通,用路人若不遵守有法條可以治理
導護老師指揮交通,用路人若不遵守學校難道要記他們過嗎?
如果今天鄭捷開著車經過放學的校門口
然後狠狠的往導護老師旁邊的學生撞下去
導護老師需要因此負責嗎?

xieb wrote:
車禍都常有幾%肇責了,你以為真撞死人了在場的導護老師能全身而
退?(恕刪)


如果撞死或事故是學生,

老師有去指揮交通,事情可能大條!

老師沒去指揮交通,事情可能[更]大條,就是老師沒有盡到導護的責任,沒有去指揮交通!

Bemo_Du wrote:
導護老師授的誰的命令? 學校?
學校能賦予老師指揮交通的權力?
還是單方面要求老師要去指揮?
交通警察指揮交通,用路人若不遵守有法條可以治理
導護老師指揮交通,用路人若不遵守學校難道要記他們過嗎?
如果今天鄭捷開著車經過放學的校門口
然後狠狠的往導護老師旁邊的學生撞下去
導護老師需要因此負責嗎?(恕刪)


我不在場,也不能聽一面之詞判斷是非!

還是由專業的來判 => 法官!
有件事情是完全合法,而且絕對可以大大改善上下學時間的學校週邊交通,那就是派員警加強取締上下學時間的違規家長。

現在的家長都把小孩當皇帝侍奉,捨不得讓小孩多走半步路,送來上學就一定要全擠在校門口下車,那管是併排三排甚至是四排停車,放學接人也是一大堆違停就怕讓小孩多等半秒鐘,其他為了卡位而使出的各種招數,似乎告訴大家這些家長都是小學沒唸好,不認識 "禮讓" 這兩個字。

小弟不時會在上下學時間經過學校門口,私以為有過半的交通亂像是家長造成,這同時也給小孩做了最不良的示範,學校教的交通規則,出了校門偉大的家長馬上倒過來示範一遍,難怪現在路上的三寶都快變成八寶。

更有家長人前要老師指揮交通保護他小孩的安全,送完小孩轉個頭就快速衝過斑馬線,完全無視其他小孩和老師的安全,這型家長養大的小孩會變成怎樣,想起來都會心寒。

所以小弟認為只要在上下學時間,派員警加強取締違規家長,不但學童安全可以馬上提昇,還可增加國庫收入,給辛苦的員警多發些奬金,這樣做的效益絕對比吵半天的導護老師來得高。

nsgt wrote:
最近在臉書上,看到...(恕刪)


我小時候哪有什麼導護老師

都馬學生去站交通指揮!!

小學生指揮交通 , 其實也只是拿長桿子, 照著紅綠燈做一些欄車動作而已

...現在呢?

小學生連過馬路都有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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